殖民地的不同特点

普利茅斯的特点则是由实际环境决定的,北方沿海的气候和土壤不宜于生产任何能迅速致富的主要作物,定居在这里的清教徒,大多数是小农、劳工和手艺工人。这些经荷兰前来此处的人,脱离国教后不得不在新的居处学习赖以糊口的技能。

这批清教徒具备在新的地区拓殖生活所需要的意志和力量,但缺乏资金,因此,他们与伦敦商人进行谈判,来换取土地、船只、物资供应和暂时的生活费用。他们协议组成一个由移民和资本家联合掌管的松弛的股份公司,每个16岁以上的移民自动成为一名股东,取得价值为10镑的一股;两个10~16岁的孩子可以获得一股,移民本人也可以用金钱或货物购买另外的股份;资本的其余部分由投资者提供,全体移民必须工作满7年才能解除契约关系,并将产品运到公共仓库。

1620年夏季,一小队清教徒从德尔夫特港扬帆出发,经历了多次猛烈风暴后,他们终于在12月21日通过普利茅斯港正式登陆。度过寒冷阴沉的冬季后,100多人中留下来的不足50名,在那些艰难的日子里,他们伐木并建筑了木屋,在印第安人的友好指导下播种了20英亩玉蜀黍。小小的普利茅斯殖民地虽然时常有少量的移民加入,但受到自身资历的限制,它注定无法发展,当70年后普利茅斯被并入马萨诸塞时,只有7000居民。

在此期间,迤北地区开始出现了由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主办的殖民地,这家大商业公司在1629年取得特许证。马萨诸塞公司和普利茅斯团体不同,它的公司成员有权扩大成员名额、选举总督及其助理人员、制定法规、处理被授予的庞大土地,拥有经营当地每种经济事业的权力。它虽然和刚解散的弗吉尼亚公司在形式上相同,但在实质上却发生了重大改变:公司的活动中心、大多数股东以及合法的特许状,统统转移到了美洲,就地指挥殖民者的工作,直接参与殖民事业的每个方面。可以说,它是建立在新世界的一个真正的自治政府。

这些海湾移民携带着经营大规模经济事业所需要的资本:家畜、工具、大批给养以及用来和印第安人做交易的货物,他们的领袖希望在美洲创造类似英国的阶层社会,只是排除了凌驾于他们之上的贵族阶级。

随着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繁荣,清教徒也逐渐趋于独立,每个小教会都发展为享有自主权的教区。行政管理方面也发生了改变,这里的人们定居在各个村落而不是种植园,于是住得较集中的小镇就代替县成为政治生活的单位。小镇的数目越来越多,整个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会议不便在一个地点举行,于是公司在1634年采用了一种以村庄为区划基础的代议制。每个镇通过公开的会议选出一名或两名成员代表到州的议会上发言,不久每个乡村便有了自己的政治家。

马萨诸塞地区土地贫瘠,艰难的生活和严厉的教规驱使人们向外迁徙,于是建成了罗得岛、康涅狄格和新罕布什尔这三个殖民地。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