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福坦想当总书记(3)

1943年11月13日,博古在政治局会议上曾这么谈及他成为“负总责”的经过:向忠发被捕后,王明、周恩来、卢福坦、博古“到酒店开会决定不设总书记。当时决定我为书记,我的实权是总书记,但是在中央会议并没有决定我是总书记”。[1] 据中央档案馆1983年4月1日复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函,见《中共党史资料》第6辑,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

[2] 据中央档案馆1983年3月3日复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函,见《中共党史资料》第6辑,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就这样,在那不知名的酒店里的四人聚会,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权力的移交——交给了博古,而不是交给“想当总书记的卢福坦”。

张闻天后来的自述以及周恩来、博古后来的谈话,不仅说明了当时如何“婉拒”了卢福坦想当总书记的要求,而且说明了从1931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后,中共中央“无总书记”“不设总书记”的情况。

直至1956年9月28日,中共八届一中全会才重新设立了总书记。

也就是说,从1931年6月至1956年9月这25年零3个月的漫长岁月,中共中央“无总书记”,“不设总书记”。

当本书──《历史选择了毛泽东》——初版出版后,1993年第6期《上海党史研究》发表了吴景平对本书的书评《以文现史的佳作──〈历史选择了毛泽东〉一书的成功尝试和若干不足之处》。吴景平在书评中对本书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

中共是在1937年12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改组了中央书记处后,才决定不设总书记的,在此之前设有总书记,并由张闻天担任。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钱听涛则同意笔者的意见,对吴景平的文章表示不同看法。他写了《张闻天担任过党的总书记吗──兼谈1931年至“七大”党的最高领导核心演变情况》一文,指出:

《上海党史研究》1993年第6期发表的吴景平为叶永烈所著《历史选择了毛泽东》一书所写的书评中提到:“中共是在1937年12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改组了中央书记处后才决定不设总书记的,在此之前设有总书记,并由张闻天担任。”笔者认为上述说法是不确切的……

1931年4月、6月,顾顺章、向忠发先后被捕叛变,周恩来被迫将赴江西苏区,王明则将赴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9月下旬经共产国际远东局提议,补选博古、张闻天、康生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陈云补选为政治局委员,再加原政治局委员卢福坦和另一个李竹声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任中央常委,博古负总的责任,未再设总书记。

1931年10月18日,随着黄浦江上一艘日本轮船汽笛长鸣,徐徐起航,王明和他的妻子孟庆树,以及吴克坚、卢镜如,离开了上海。

王明于同年11月7日——十月革命节那天——赶到莫斯科,出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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