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讲我自己(1)

我是一个地道的中国女人。我生长在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头,识字读书也都是在家里学的。我很迟才会烧饭做衣服。中国女人差不多早晚总是要嫁的,我也不是个例外。我在小家庭里有我的权,可是大事情还是让我丈夫来决定,不过大事情很少就是了。我有四个孩子,在中国可以算是不多不少的吧。我对孩子们疼是疼,可是不喜欢表面上做出那些关心的样子。我很在乎我的亲戚和朋友们,我对于人对人的忠心,看得非常的重要。

我也是个地道的女性。多数女人在乎自己的什么样子,我也在乎。我喜欢有点首饰,我喜欢有一大些好衣服。我拿我那些好看的女儿跟我当年的相貌比起来,我自己还是很得意。我请起客来总要跟张家这上头不同,跟李家那上头不同,我有我家的样子。我丈夫的地位用不着跟别家丈夫来比,可是无形中我有时候也会比。我不天天记日记,但是我写自传。

我是经历过些特别的情形的。我一生下来就有四位父母(这个以后再解释)。在我们那时候订了婚就算是定了,可是人家虽然给我定了,我把婚约给破除了。我还没入大学就做了校长,我加入过革命,也逃过多少次的反。我看过好几百人的病,也接过好几百小孩的生。我结婚的时候,结婚就是结婚,没用任何结婚的仪式*。

我周游过十二省三洲。我住过六年的日本,十三年的美国**。虽然我讲英文不讲法文,亦很少看英文书报,可是我不但对美国人常常做中国通,对中国人常常做美国通,而且对中国人也做中国通,对美国人也做美国通。我丈夫老喜欢改我说的英文。外国人常说他,“他有本事,用八国语言来对人不开口”。我一开口美国人总说,密息斯赵,你说这么好的英文!

可是最要紧的,我就是我,不是别人。我是五尺一,不是五尺四(要是的话我倒随便)。我从前称九十磅愿意有一百二十五磅,后来我一百三十五磅还愿意一百二十五磅(近来倒是差不多了)。我在中国人当中算是白的,我从来不浓妆。我虽然以前穿过几年的西服,并且在中国剪短头发在熟人当中我比谁都早,可是我喜欢简单的装束。我的衣服虽然很多,我多半喜欢直的旗袍,因为这样可以刚刚不胖不痩。我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我的声音是女低音的嗓子。我一拿起耳机来说“喂”,人家总是说:“赵太太在家吧?”我只好说:“我就是赵太太。”我的声音传得远。跟谁辩论起来,要是两边的理不相上下的时候,那就总是我赢。

我喜欢诗。我现在还能从头到尾地背《长恨歌》、《琵琶行》那些诗。我拿起小说来一目十行地看,越看越好,所以我喜欢旧小说胜过新小说。我喜欢看戏听音乐,可是我不唱。我不注重纯粹科学,我相信科学是为人类用的,并且我还用了好些年。我对于语言向来不注意。我从来没有听见过什么叫Spoonerism***,一直到我三女莱思起头找例子我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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