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斗争是我的生命(2)

尽管不准我参加1952年的年会,但是,有人立即把会上发生的情况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决定在当时是要保密的,不能公布于众。

与许多其他人一样,我相信政府将会宣布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为非法组织,就像宣布共产党为非法组织一样。政府似乎必然要尽快禁止我们以合法组织开展工作。心里想到了这个问题后,我建议全国执行委员会必须有一个应付不测情况发生的方案。我说,我们作为人民的领导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方案,那就是失职。全国执行委员会让我起草一个能使非洲人国民大会在地下运转的方案。这个方案被人们称作“曼德拉方案”,简称“曼氏方案”。

曼氏方案的主导思想是建立一种能使非洲人国民大会上下政令畅通的组织体系,通过这个体系,最高层形成的决议不需要召开会议就可迅速传达到整个组织。换句话说,通过这个组织体系,一个非法的组织仍然可以继续发挥作用,被禁止的领导人仍然可以继续起到领导作用。曼氏方案可以使非洲人国民大会招募新会员,能够对地方和全国性问题作出反应,使会员与地下领导之间保持正常的联系。

我与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南非印度人大会的领导(包括被禁止的和没有被禁止的)召开了几次秘密会议,共同讨论方案的内容。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最后完成了这个组织系统的起草工作。该系统涉及面很宽,适合地方的条件,也不会挫伤个人的积极性。就详细程度而言,它足以保证工作秩序。最小的单位是基层组织,在城市内,一个基层组织基本由一条街上的10户人家构成。每个基层组织有一个组织人负责。如果一条街道有10户人家以上,那么街道组织人将负责整条街道的组织工作,基层组织者要接受街道组织人的领导。几条街道组成一个区,这个区由一名区长负责,该区长又对非洲人国民大会当地分支机构的书记处负责。当地分支机构的书记处是分支执行委员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向省级书记报告情况。我们主张,每个基层组织和街道组织者应当熟悉本组织内的每个人和每个家庭。因此,组织者就会得到本组织内各组织成员的信任,并且也会知道谁值得信任。基层组织人负责召集基层会议,组织政治学习班,并收缴会费。基层组织的组织人是该方案的关键环节。尽管这个方案从战略上主要是以市区为主,但是,该方案也适合于农村地区。

该方案被采用了,并准备立即实施。我们随即通知各分支机构开始准备秘密调整组织机构。尽管多数分支机构都接受这个组织方案,但是边远地区的分支机构的某些人士却认为,这个计划是约翰内斯堡为加强对边远分支机构控制的一种努力。

作为曼氏方案的组成部分,非洲人国民大会引入了对全国会员讲授政治基础知识的机制。这种讲座的目的不仅是对会员进行教育,而且也是一种把全国非洲人国民大会团结在一起的方法。讲座由分支机构的领导人秘密进行,听过讲座的会员依次再把听到的讲座内容传达给各基层成员。开始,讲座内容不太系统,几个月后,我们有了成套的课程。

当时有三种教材,即《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我们是如何被统治的》和《变革的必要性》。在第一种教材中,我们讨论了世界和南非之间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这是一种概括了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情况的教材。例如,我们探讨了南非黑人如何作为一个种族和经济阶级受压迫的问题。讲授者多数都是被禁止的会员,我本人也经常在晚上开授讲座。这种安排有利于保持被禁止的个人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使会员与这些被禁止的领导人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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