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2 哄睡的不当习惯
哄睡的不当习惯也是造成夜啼的原因。
按国际上睡眠障碍的分类,其中有一个词,就是“小儿期行为性失眠症”。这个分类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夜啼”这个词,但日本宝宝的夜啼,其中有一部分,就属于这个“小儿期行为性失眠症”。
日本睡眠学会所出版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诊断与准则指引》(第2版)中写了对“小儿期行为性失眠症”的说明,虽然文章内容有点学术,但相信读下来会有很多发现,还请耐心阅读。
所谓小儿期行为性失眠症,即“无法入睡,无法深睡,或是两者皆有,并与已经确认的行为上原因有关的失眠症”,它还可进一步分为“入睡条件型”和“训练不足型”。
入睡条件型即指入睡时必须满足一些不当条件,例如摇动、看电视、乘车、咬奶瓶等,有夜间频繁醒来的症状。如果不满足这些特定条件,孩子就无法在适当时间入睡,夜晚在生理性觉醒后也很难入睡。因婴幼儿通常入睡也需满足各种各样的条件,所以认定为失眠症的话,仅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需满足条件过于麻烦,或不满足条件就寝时间就大大推迟或是不固定,或是开始睡或接着睡需要养育者的介入。
训练不足型指的是由于孩子拖拉或是拒绝就寝而推迟开始睡眠的时间,原因在于养育者没能管好孩子的行为。还有的是父母离开卧室,孩子出于分离的担心而引起行为性失眠症,有的是因害怕夜晚。由于养育者对孩子的教育缺乏一贯性,形成间歇性的强化作用,结果造成孩子难以入睡。
这个小儿期的行为性失眠症,估计出现在10%~30%的小儿身上。出生三个月到半岁的婴儿还不能有规律地整夜睡眠,所以除非失眠非常严重,否则一般开始考虑诊断为小儿期行为性失眠症是从半岁开始。
—— 《睡眠障碍国际分类——诊断与准则指引》(第2版)
想必读者也能够想到一些类似情况吧。
可能很多人会感到吃惊,没想到哄睡的习惯能如此重要地左右睡眠的品质。
如果按原因1中所说,经过改善体内生物钟的生活后夜啼仍未见好转的话,通过原因2中的改正哄睡习惯,大部分情况都会好转。
哄睡的方法开始引起问题,多发生在宝宝满七个月后,开始认生、眷恋母亲(没有看到妈妈就不安,哭闹不止)的时候,一直到一岁左右,对哄睡的要求呈加强的趋势。
要改变哄睡的习惯很麻烦,该如何改变才好,具体方法,我将在第4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