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弃养或杀害老人(2)

相对于上述的自行自杀,第四种做法是协助自杀,或是在有自杀意愿者的合作下将其勒死、刺死或是活埋。楚克奇人会赞扬自杀者,并向他们保证来世必然能住在最幸福快乐之地。欲死之人将头放在妻子的膝上,由妻子紧抱,另外两个人再拿绳索把他勒死。新不列颠岛西南高隆族的寡妇在丈夫过世后不久,就会把兄弟或儿子叫来,要他们把自己勒死。直到1950年,这种习俗才废除。这是寡妇的兄弟或儿子应尽的义务。有一个高隆族人曾对人类学家古德尔说,他母亲不断用言语逼迫他,要他不得不从:“我迟迟不敢下手。我母亲就站起来,大声斥责我,让每一个人都听到。她说,我必然是想跟她上床,才会迟疑。”班克斯群岛的老人或生了重病的人也会要求亲友将他们活埋,好让他们从痛苦中解脱。“莫塔岛有一个人得了流感,身体极度虚弱,于是要求哥哥把他活埋。那个哥哥慢慢地把沙土堆在弟弟头上,不断地哭泣,还一直问弟弟他是否还活着。”

第五种做法很常见,也就是不顾老人的意愿,残忍地把他们杀害。杀害的手段包括勒死、活埋、使之窒息、刺死、用斧头朝头砍下去、折断其颈部或背部等。有一个阿齐印第安人曾对希尔和乌尔塔多描述自己如何杀害老妇:“我常常对那些老妇人下手……毫不留情地把她们踩死、活埋,或把她们的脖子折断……我根本不在乎。我也可以拿弓箭射死她们。”

上面的描述实在令人不寒而栗,正如我们在第五章看到的杀婴之例。但是,我们也得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对一个到处迁徙的游牧社群或没有足够食物的社群来说,要如何对待老人?那些老人这一生已看过不少年老、重病的族人被抛弃或杀害,也许他们也是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们愿意自己走上黄泉路或是在亲友的协助下自杀。我们很幸运可以活在一个有充足医疗资源和食物的社会,因此不必面对那样的命运。正如丘吉尔对日本海军中将栗田健男的评论:“只有经历过那种严峻考验的人才有资格评判他。”其实,本书的很多读者或许也曾面临类似的考验,或将陷入这样的两难:当年迈的父母得了重病,医生询问你是否要继续积极治疗,或者选择止痛药和镇静剂缓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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