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两个情形我最不忍心看,一个是露出磨得很脏很破的棉毛衫袖子,和没人管的野孩子一样凄惨。当然,电影《姨妈的后现代生活》里,周润发演的那个一顿能吃“2斤小排骨”的男人例外,只有“蓬头垢面”的经济能力,却非努出一副“油头粉面”的富人嘴脸,这样虚荣的男人向来无需同情。
另一个不忍看的细节是,男人吃不上正顿儿的饭,孤单单地一个人啃很干的饼,特别是那种死面的烙饼。
有一次去一个同学家,他离婚了,桌子上放着一块吃了一半的饼。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第一次觉得没女人照顾的男人真可怜,像荒芜了的冷土,没有水的滋润。现在想来,如果当时他桌上摆的是一碗白米粥,可能我的怜悯会少些,毕竟粥比饼温暖又温软,还是个家的概念,能滋养人。
所以,我喜欢南方,因为那里喜欢吃米,而且经常吃糯米,既能熨帖一天的饥劳,又是能点缀生活的零食,情趣自然比烙饼多。也因此,所有带“米”字旁的字,在我都觉得养眼,比如“糯”“糍”“粑”之类的。看书的人,有迷书中“添香红袖”的,有迷纸上“如玉红颜”的,其实,字中的米香也很值得贪恋。
相比之下,饼之类的食物就显得粗粝而苍凉了。
西北人很喜欢面食,特别是饼。小说《土门》里贾平凹写的刽子手,就拿烧饼当下酒菜。贾平凹虽是文人,却有西北硬汉的气质,他对饼写过一文,说七十年代,一农民有冤,携饼一袋步行赴京告状。正值暑天,路人干粮皆坏,唯其饼质量不变,存一年仍完好无异。
经久不腐的饼肯定不能有多少水分,嚼起来也一定费劲,自然不容易吸收。和绵糯的米粥相比,饼类的面食虽然实在,但缺乏温情,只可填充空虚之胃,不能安抚孤独之心。
但偏偏是这种难咽的吃食,却是现在人的健康救星。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日子甜蜜过度,温情泛滥吧,于是就需要一种反向佐剂。
因为糖尿病已经是世界第一发病率的慢性疾病,研究者开始对食物的“升糖指数”做研究,他们发现,全麦烙饼的升糖指数是51,而大米粥的则是90。食物越容易吸收,升糖指数越高,糖尿病人吃起来也就越危险,它会使血糖在瞬间达到胰岛不能耐受的高峰,只有指数低于70的食物才安全。所以,有苍凉感的烙饼,比有温馨感的米粥更有益现代人的健康。中国的糖尿病在大城市的发病率是7%,在贫困农村是3%,相差悬殊。不能不说大米粥之类更容易消化的精粮,做了“富贵病”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