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也就是开学的第一天,就遇上了暴风雨。我穿过碎石地,顶着强风、大雨和霰,走了好久才走到学校。进了教室,我发现孩子们都在玩打字机。暴风雨从门下面的缝隙吹进来,孩子们的脚都浸泡在水中。我赶快找来门挡和拖把,可孩子们却好像一点也没觉察到我的存在。
“你是新老师?”一个苗条又美丽,只是气色稍微差一点的女生看着打字机,头也不抬对我说。她已经打开了打字机的盖子,正在玩里面的色带,显然深受吸引。她问道:“你有名字吧?”
“乔治。”我在应聘面谈时得知要用名字,只有校长才用到姓。“你呢?”
我问道。
“龙达。”她心不在焉地回答我。
我检查点名簿,发现她是一名高二学生。这时,我才想起自己竟然忘记点名!
一名肌肉男——后来我知道他叫马歇尔——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他的脚放在课桌上——也就是打字机上,一手抱着篮球,仰面朝天看着天花板,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他穿着一件宽松的上衣。后来我知道,只要气温超过零上十度,他就只穿一件外衣。
“乔治,新来的管事。”他说。
“会在这里留一整年吗?”龙达用中立的语气问,“或早早辞职?”“我打赌他圣诞节离职。”马歇尔说,他用食指在旋转篮球。“我不是怕事的人。”我告诉他,声音大到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楚,我一边回答一边继续拖地。“明年会回来?”龙达问。“高中老师还没有哪一位愿意回来。”马歇尔说。“基南就回来了。”龙达反驳。“他又不是真正的老师,”马歇尔说,“他只是在学校开小卖部的。”我将拖把放在墙角,感觉头痛的事即将发生。“我计划在这里待至少五年。”马歇尔把球搁在额头,不屑道:“没人会那么笨。”一个名叫波尼的男孩,窝在角落,冷眼旁观一切。他有希腊神像般轮廓分明的容貌和天才运动员的从容自在。他坐下来,兴趣盎然地看着我。他跟别人不一样,完全不想碰打字机。一个头发蓬乱的男孩用手撩起 T恤,正在挠痒痒。“五……年!”他脱口而出,然后用力吸了一口气。我在点名簿上认出他是劳伯特。为方便记忆,我把他当成劳伯。两个男生坐在墙角的椅子上,“咯咯”地傻笑,头还碰在一起。他们是奇普和戴尔。马歇尔还在继续玩自己的篮球。“把球放下。”我说。“为什么?”“因为现在是上课时间。”“上学就是为了打篮球。”他说。
“把球放到桌子下,”我告诉他,“把你的打字机也放到桌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