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从伊萨卡来的‘珀涅罗珀号’。还记得留着金红胡子、戴了金色宽腰带的壮汉吗?昨天最先上岸的那个?那是奥德修斯,人称‘没敌人的男人’。不少年轻水手以为那是因为他是有趣的说故事好手。大错特错。那是因为奥德修斯当初还是年轻战士、被称为‘劫城者’的时候,杀光了所有敌人。看看那个坐着磨刀的男人,那是比阿斯。罗克斯,他掷标枪的力道之大,可以射穿像你这样的瘦子。看到火堆旁那个金发巨汉了吗?那是琉科斯。去年夏天他参加了皮洛斯的竞赛,他是个拳击手,一拳就能打凹你的脑袋瓜。风云变幻时,奥德修斯手下人人都能委以重任。拿下‘珀涅罗珀号’?我们会损失超过一半的人,其余的都会负伤。”
“你是在危言耸听。”罗克斯轻蔑地说,“我昨天看到的只是戴金腰带的胖老头,大多数船员都又老又弱——跟你没两样。要我拿下他也没问题。”
“我很乐于看你一试。”塞库多斯说着伸伸懒腰,缓缓地站起身,“当然,有件事你可别忘了。”
罗克斯问:“什么事?”
塞库多斯一脚踢到这个坐着的男人脸上,踢得他鼻子断了,喷出鲜血,身体也向后翻去。他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塞库多斯扑到他身上,朝他的伤鼻子又是两拳,然后抓着他脖子拖他站起来。“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家伙是狡诈的浑蛋。拿下奥德修斯?他会拧着你的耳朵吞了你,拉出来的东西比你还有价值。”塞库多斯把昏头昏脑的男人丢到地上,然后回到他自己的座位上去。
莫隆和善地说:“你心情不太好啊。”
“不对,我心情好得很。要是心情不好,早就割了他的混账喉咙。”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指向村落,说道:“诸神啊,那不是卡利亚德斯吗?”
塞库多斯扬手挡着刺眼的阳光,这才看到他们:卡利亚德斯、巴诺克勒斯和那个女孩正走下坡来。女孩的头发削掉了。
塞库多斯咒骂着说:“又少卖三十银环。”
“他手里拿的是什么?”莫隆边问边站起身。
塞库多斯咯咯地笑着说:“聪明的小子。接下来的发展一定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