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第二天清晨,布莱恩突然改主意了,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是为什么……
昨晚,他已经剥掉了鹿皮,将皮卷了起来,稍后再铺开晾干。湿鹿皮可以放上一两天也不腐烂。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狗已经吃光了小鹿的心、肝、肺。这些东西加起来可有5 磅重呢,就这么一眨眼全被狗吃了下去。接着,它又开始大嚼残渣。一旁的布莱恩则将余下的鹿肉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两条后腿和两条前腿分别切开,再切下脊柱两侧的嫩腰肉,唔,这可是味道最好的部分,只可惜这头小鹿的腰肉只有很小的一块。
布莱恩曾经读到过,狼一顿就能吃掉20 磅的肉,他觉得这只狗的食量也差不多。因为它正在……不停地……吃……吃……吃。
狗的肚皮已经很鼓了,布莱恩真担心它吃得太饱,会把皮肤上的伤口给撑裂了,可这只狗还是继续吃个不停。
布莱恩在火上架起一根树枝,将鹿肉挂起来烤熟,然后吃掉了嫩腰肉,差不多得有3 磅重,吃完这块肉,他又把前肩烤上,吃了一些,可那狗还在没完没了地吃,直到布莱恩不再给它肉了,它才作罢。
然后,它像块石头似的倒在地上,脑袋刚一触地,就打起盹来,没一会儿便传来了鼾声。布莱恩笑了,蹲在火堆旁,打量着狗儿睡觉的模样。
在白天的时候,布莱恩已经端详它好久了,也逐渐摸清了它的脾气。他很惊讶,自己竟然能和这只狗相处得如此和谐。当狗儿坐起、四处张望时,布莱恩发现自己会不由自主地看着它,注意它的一举一动,依靠它来提醒自己有东西靠近。这是一种全新的关系。在从前的生活中,布莱恩从未与其他物种,或者说一只狗,建立过如此亲近的关系,他真不知道自己从前是怎么过来的!这绝对是个重大的损失!真是白活了!他决定一定要终生与狗为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狗填补了他生命中的空白,化解了他甚至从未意识到的孤独,他不知道人类与狗的关系是否始终如此;远古时代,身居洞穴的人类身边是不是会带着一只小狼,然后他们让狼崽坐下,心想:好啦!这下我的生活更美好啦!
唔,这想法不一定准确无误,可也八九不离十。远古的人类早就已经认识到了人和狗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几乎所有文化都离不开狗,狗给人类干活,供人类取乐,甚至人类还以狗为食。想到这个他不禁颤抖。
布莱恩坐在火堆旁打着盹儿,心里美滋滋地盘算着,明天会是非常清闲的一天,他俩可以优哉游哉地吃鹿肉,然后将剩下的肉制成肉干——如果有肉剩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