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为自己设立约束规则
为自己设立约束规则,应当是每个投资人都具有的特质。事实上,大部分投资人都为自己设立了约束规则。顾名思义,为自己设立约束规则即自我控制,为自己设置思想与行为控制的标准。
约束规则,就是让投资人时刻提醒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以书面形式写出来,随时提醒自己。
如果实在记不住, 就找别人按照规则来敦促, 敦促, 再敦促。
设想总是很完美,比如约束规则,看起来跟圣人的标准差不多。然而,就是难以做到,这样的投资人不在少数,无论是心力控制,抑或是行为控制,在设计约束规则时,面面俱到;
到了执行的时候,事情逼到眼前,总是用很多理由选择性地忽略约束规则。没有坚持执行自己设立的约束规则的投资人,往往就成为了在巅峰中骤然坠落的勇士,悲壮,可惜。
当然,与很多人的想象不一样,约束规则不是用来防止犯错误的,而是提醒投资人及时改正错误的,尤其是源于个人性格弱势的思想、行为。
投资人没有设立约束规则,或者设立规则却执行不彻底,只是拿来说说,那他在投资进程中一定存在人为错误。在投资过程中如果没有同时进行约束机制方面的配套建设,会导致投资人在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实施中常常不够深入,效果不够理想。许多投资实质行为的执行设置因为缺乏对投资人自身的约束,在投资人领袖光辉的意志影响下,能让投资价值规则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投资团队的正常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约束规则是一种 “领袖制约 ”,是投资人在不断的投资行为过程和管理中逐渐形成的,仅仅对投资人个人进行约束,防止膨胀的个人意志损害整体利益。
离开对投资人的约束,就不可能有系统投资机制的形成,更谈不上形成优秀的投资团队。投资人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成长,除了要不断加强投资价值研究,还要不断加强对投资团队的鞭策,尤其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为灵魂人物的投资人的约束规则的完善。
根据我的实践经验,有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摆在了投资人的面前 ——
投资人的投资平均成功率最多为10%。
20%的成功率则十分罕见。如此状况,在令人纳闷叹息的同时,也不得不直面现实地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这成功率如此低下呢?带着这个问题,结合多年的投资实践和创业时的所见所闻,亲眼目睹了一些投资人的兴衰成败后,我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剖析,探索出导致成功率低下的基本规律:
大部分是人的问题,是投资人个人的问题,没有约束规则或者不执行约束规则。没有约束规则的投资人会在未来 1年内携团队铩羽而去,有约束规则而不执行的投资人会在未来 3年内以事实宣告失败。
这也许有些戏谑的成份,但我相信绝非空穴来风。
然而,在调查中我了解到,很大一部分投资人甚至还没意识到因为缺乏约束规则而引发的危险正一步步包围自己,另一部分投资人则面对投资障碍整天集思广益、苦思冥想却又不从自身找原因。当然,也有一些投资人开始主动从自身的各个环节寻找问题之所在,特别是针对对投资人本人,积极研究有效的解决对策。
随着投融资大环境的变化,企业家获得资本支持的方式很多,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如果对自身的约束较少,创业者、创业企业家携带有潜力的项目在选择投资方时,这个投资人极有可能会被忽略,错失良机。当然,很多投资人不愿意被选择,而偏好于去主动选择,这无可非议,但须量力而行,以避免过度自信带来运营压力,搞来搞去,过度自信会使得自己拿不到有潜力的好项目。
另外,作为投资人,有必要尽可能多地关注全方位的创业机会,尽可能地接近处在这个机会中的创业者,以图早一步拿到有潜力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