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政府大规模地招抚流民,开垦荒田,分配土地。由于这一时期大地主阶级的力量在战争中遭到极大的削弱,自耕农占了农耕人口的大部分,地主所占的地比例并不大,这就为明朝初年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自耕农是封建社会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和税收来源,因此到了洪武、永乐年间,朝廷的政府财政收入达到整个明朝历史中的最高峰。洪武这些年,各州县每年垦田少者以千亩计,多者达20万亩。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除军屯、牧马草场和“永不起科”地,全国纳税土田总数达387.4万余顷。洪熙年间,更增加到416万余顷。
“蛋糕”的切法有所变化,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税赋政策上。有人做过一个统计,一般一个王朝开国之初,不仅税收的名目较少,而且各种收税的额度比前一个王朝末年要少了5~10倍,有的甚至是几十倍。众所周知,税收决定了国家的财政总量,并且,一个合理的税收政策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综观数朝数代帝国的兴盛或者一个时期的兴盛,都与税收有一定的关联;而一个王朝的衰亡,则往往和苛政暴敛相伴出现,高额的税收往往导致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进而铤而走险、揭竿而起,发动农民起义推翻暴政。其实,税收是用来调节统治阶级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点平衡的“杠杆”,同时,税收又是一个王朝兴衰的“晴雨表”。
牺牲了的农民起义的“先烈”们,虽然没有吃上什么甜美的大“蛋糕”,但后人可以告慰他们的是:你们的鲜血并没有完全白流,换来更多的“蛋糕”,我们这些后代们替你们享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