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飞机事件:参与的权利(1)

消费者维权的本质,不只是要维权的结果,更多的是满足参与的权利。参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基本的权利,它体现了一种尊重,而非漠视。

我总是会在飞行途中进行人性层面的联想,针对思想与行为,我总是做以下关于可能性的设想:人从好人变成坏人需要多长时间?从一个温和的知书达理者到一个出手动粗的人需要几秒?飞行途中人是否会做出过激行为?哪种过激行为?导致过激行为的因素是什么?飞行途中一个正常的人是否会因为某类情况采取不顾生命的行为?

我带着这些问题,观察过飞行途中的人们。

经过长期观察,我发现,飞行途中最容易引发冲突(甚至唯一可能引发冲突)的因素无非是——晚点。因为闪电、雷雨、大雾等天气原因,飞机无法起飞,或飞机推迟起飞。天气,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明白,这是谁也无法解决(克服)的问题,哪怕口口声声说“人定胜天”的唯物主义者也无法改变天气的变化。换言之,这是个极好理解并让人容易接受的外因。

但恰恰在这样极其单纯的外因下,我看到一个抱着三岁男孩和工作人员大打出手的女人,我看到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被摆渡车拖着来回一遍又一遍之后,在安检处被雨淋了接近一小时后,直接冲出了停机坪拦飞机。接着,“拦飞机”的行为形成了群体维权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在全国多个城市,三天内,陆续出现了多起“拦飞机”事件。

有人说,“拦飞机”是一种过激维权和规则缺席的行为,甚至有专家说:“过激维权行为的‘胜利’并不代表合乎规则和法律,虽然短时间内,双方都能从中获益,但双方的行为其实都在破坏规则,从长远来看,会造成博弈的无序,最终受到规则的惩罚。”

而我更关心的是“拦飞机”背后的经济学本质是什么?“拦飞机”的行为逻辑又是什么?“拦飞机”里所说的集体维权,维的又是什么权?

当我们捕捉“拦飞机”的行为信息时,不难发现这里有三争:旅客与航班之争(一个小群体和单一航班的矛盾冲突,到底什么时候飞?何时飞?能不能飞?)、旅客与旅客之争(重新调配的飞机来了,是我们先飞,还是他们先飞?这个排序按照什么排?)、旅客与航空公司之争(我们走不了的话,你想怎么赔?为什么赔这些?你们有明确的赔款说明和标准吗?我不认可你的赔款怎么办?)。最终,表现出来的过激行为只有一个诉求:“我们走不了,他们也别想走。”于是,停机坪成了私家花园,“拦机者”享受公众正义的私人时光。

从经济学上分析,这些事件本质上是“最后通牒博弈”。

所谓“最后通牒博弈”即是一种由两名参与者进行的非零和博弈。在这种博弈中,一名提议者向另一名响应者提出一种分配资源的方案,如果响应者同意这一方案,则按照这种方案进行资源分配;如果不同意,则两人都会什么都得不到。按照理性人假设,只要提议者将少量资源分配给响应者,响应者就应该同意,因为这要比什么都得不到好。但实际进行的实验则表明只有当给响应者分配足够资源时,方案才能通过。当然,当有多名响应者参与时,这一博弈就成了海盗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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