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的馅饼?!(3)

军纪委小组解释:“赵紫阳总理到国防科工委视察听取汇报时同意其下属公司的出口留成外汇灵活使用,搞活经济。新时代公司是按照总理的精神办理的,只是国务院没有正式下文。”

我微妙地感到两个调查组的不同态度。

随着调查的深入,关键的节点集中于这样一点:在签订两份调汇合同(3 000 万美元与1 000 万美元)的过程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

展销中心的1 000 万美元交易比较简单:王石明确黄胜全办理此事,没有安排任何礼品馈赠。特发的3 000 万美元交易中,我是知情人,本来也可以参与交易过程,只是当时我不相信有如此的好事而置身事外,不过是3 000 万的用汇者之一。

签订3 000 万美元的当事人,面临着数台电视机是送还是代买的定性问题,前者属行贿受贿行为。果然如此,3 000 万美元的双方交易参与者将面临刑事起诉。

此时,北方理论界正在讨论特区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我第一次感觉到个人的命运同特区的命运以及北京决策者的态度是如此密切相关。

据知情人透露:调查组已经提请深圳检察院拘留张西甫来配合案情调查。动议提交到深圳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兼市长梁湘认为证据不足,反对抓人。对于涉及案件的性质和人员来讲,梁湘书记拒绝逮捕张西甫的决定保护了一批特区建设事业的改革者。随着时间推移,案件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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