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着何无忌的描述,暗中庆幸:幸亏那天带兵去救我的是刘敬宣而不是何无忌。否则还不知道他会怎样添油加醋地描述我跟几千贼兵相斗的场景。那我真的要无地自容了。
一个人倘若做出点儿引以为自豪的事情,当然是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但是假如有人把这件事无限地夸大,当事人反而会觉得有欺世盗名之嫌。
何无忌不像他的表兄刘敬宣那样沉稳,也不及刘敬宣勇猛,但是他却擅长智谋。作为舅舅的刘牢之屡屡告诫他不要凡事在头脑中一有念头就要急于完成,需要多考量利弊得失,所谓“事缓则圆”是也。但何无忌却天生是个急性子,耐不住“事缓”。刘牢之怕他生事,只是让他在帐中当参谋,却并不把军务委任给他。
对于一个智力平庸者,只能委以常事。只要循规蹈矩地把事情做好即可,并不期许他能做得如何超凡与卓越。但对于一个智力不凡者,其品德与性格则尤显重要,因为他们倘若做出不利的事情来,往往会令事态一发而不可收。因此,任用智者,尤需慎重。
任用能者,亦是如此。
何无忌正讲在兴头上,刘敬宣进帐来把他打断了。他见何无忌也在,问:“调防已准备好了。将军有何特别吩咐?”
何无忌说:“没有。哦,对了。将军怕刘参军无法骑马,特意关照说安排一副担架。”
我说:“不必,不必。又未受重伤,如何骑不得马?”
何无忌说:“参军体力耗损过大,如何骑得马?如若不然,我与参军同骑一乘马?”
“光我的体重就已压得马承不住了,何况还两人同骑。”
何无忌笑道:“确实如此。参军初来的时候,就把军帐中的榻压塌过一次。”
这句话引得众人大笑。
那是我头一次来刘牢之军中的事。因为是初见刘牢之,所以我特意穿了全幅铠甲。旅途劳顿再加上花了不少时间议事,回到帐中时累得往榻上一坐,竟把那个榻坐塌了。头一回到刘牢之军中,什么事情还没有做先就把榻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