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把经济学大师们分开的东西并不是他们对待政府或市场的态度,而是他们对待资本、金融和债务的态度。在这方面,马克思恰是一个真正的标杆,《资本论》则划出了完全不同的时代。
欧洲16 世纪那场深刻的金融革命,导源于地中海地区的私人银行家以国王的债务为抵押发行信用。正是这个创制,极大地提高了欧洲国家的国家能力,特别是战争能力。借助战争国债制度、银行券的发行及其相关的财政税收制度,几个欧洲霸权国家以残暴的殖民战争把全世界的财富集中在自己手里。通过建立和利用国际信用体系,它们迅速完成了“欧洲对于世界的革命”,并把整个世界以“债务”和“金融”的方式联系起来。
同时,欧洲资产阶级以扩大税收和银行券不断贬值的方式,把国家的开支、战争的开支以及放债者的利润统统转嫁到欧洲大众身上,最终把他们剥夺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者,从而也把“欧洲对于世界的战争”转变为欧洲内部的革命。
正是伴随着战争国债制度,即以国家的债务为抵押发行信用这一创制,以银行券的流通为基础的“货币交换”方才成为决定性的社会交往方式。竞争性的市场不过是竞争性的国际关系的日常化、社会化表现。
所谓议会民主、代议制均是从政府融资制度中脱胎而来,因此,如果离开了从王权国家向“债务型国家”的转变,就完全不能理解从封建贵族制向现代国家官僚制的演变,当然,也就完全不能理解资产阶级选举、代议政治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规律:资本主义体制是以跨国金融体系为前提而建立的。跨国金融体系的形成则是16 世纪以来欧洲战乱频仍的产物,它的实质就是私人银行家的联合。
国家出于战争的目的而发行国债,私人银行家为了经营国债方才建立起以国债为基础、以税收为抵押的银行制度和以银行券的流通为基础的财政税收制度,正是这二者根本性地促进了货币交换的发展、“互相预付”的信贷机制的发展、国家管理制度的理性化及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而根据马克思的这个结论,我们一向接受并习以为常的那种(亚当·斯密式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那种观点认为:货币交换与市场经济都深深地植根于人们与生俱来的“交换的偏好”, 基于人性的本能,因此,货币交换和市场早在竞争性的(直率地说就是战争性的)国家体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