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第二天便是琐碎地请年假,收拾东西。我们约好了,大明带吉他,我带贝司,耗子带上鼓,苏砾说我们说不定还能在海底世界创作出一首歌,如果那样的话,那首歌就会叫《今年夏天我们住在海底世界》,而且我们的乐队也可以顺理成章,从此便叫作“海底世界”,这个名字还挺酷的。苏砾当然是主唱,我们这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瘦子的乐队在大二时就组建了,名字一直都没有起,大家隔三岔五以排练的名义在一起鬼混,直到大学毕业我们也没能写出一首属于自己的歌。
我那把贝司,在衣橱里躺了三年,我不会告诉他们,这三年里我从来没再摸过它,也从来没再听过任何像样的歌。大家竟然如此天真地觉得可以重现当年的大学时光吗?难道从来没有人想过大明已经不能弹吉他了吗?
奇怪的是,当时大家说到“大明你记得带上吉他”的时候,大明竟然笑得很灿烂地说:“好呀。”没有任何犹豫及迟疑。大家也笑得很欢畅,仿佛通通失忆。连我自己,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是否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或者他的手一直完好无损?我终于忍不住去看他的手,而大明的右手却一直用一种很具技巧的方式微微卷曲着,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然而我不会记错。我记得他的中指与无名指被削去三分之二,血喷射出来,在墙上留下艺术画一样的效果。我当时想喊,却喊不出来,我们该打电话的,然而全部都愣在当场。大概一分钟之后,大明才惨叫一声。
我大声喊:“耗子,快打120。”
然后我冲过去,直接脱下自己的T恤裹过他的手,想帮他止血。我只穿着一件黑色的文胸,完全忘记自己是对着三个男人,我把他的手裹好,抱着他,徒劳地大声喊他的名字:“大明,大明……”他看着我,我记得当时他的眼光,像是绝望到要立刻死在当场。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正在大哭。
血其实流得并不多。似乎很快就止住了。我的黑色文胸上染了几朵暗红色的花。耗子哆嗦着打电话,手一直在抖,而手机信号也时断时续,毕竟我们的校区当时还在遥远的郊区。120在半小时之后赶来了。但大明的手指没能接上去。
大明当时是这样说的:“我不怪谁,谁都不怪。让我们忘记这件事。整件事。”
我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我甚至不晓得他指的到底是哪件事。
那件文胸一直挂在我的衣橱里。有时候,睡不着的深更半夜,我会拿出来,看了又看,摸一摸上面已经干掉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