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最佳竞价者胜出(6)

体育赛事转播权价格的暴涨也充分显示了价格竞争的威力。1964年,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的会员皮特·罗泽尔说服了各个球队的老板,由联盟代表所有球队,统一进行电视转播协议的谈判,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每个球队单独与自己所在地的媒体做生意。第一个全美国性的电视转播协议是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签订的,两年2 800万美元,这远远超出了以往所有的交易额。以前,电视台会利用各个球队的矛盾来打压价格,但是现在联盟成了一个大集团,获得了垄断权。此后的成交价格更是节节飙升。新的竞价者,例如美国娱乐与体育节目电视网(ESPN)和福克斯电视台加入了进来,它们打破了原有的格局,带来了真正的竞价斗争。到1998年的时候,转播商每年付给联盟的钱已超过了20亿美元。英格兰的足球比赛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转变,在20世纪80年代末,英格兰足球联赛的全部电视转播权只卖到250万英镑。然后,新兴的英国天空电视台加入了游戏,从而引入了竞价竞争。到1992年的时候,仅英格兰超级联赛就得到了每年4 500万英镑的转播协议,到2000年,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使竞价飚升到了每年5.37亿英镑。

这样的价格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很可笑的。有评论家说,在激烈的竞价过程中,电视台的经理人所报出的价格远远超出了比赛的真实价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应该质疑这些经理人的能力(他们的股东也一样)。然而,上述的说法其实并不正确。这些价格给我们传递的信息是电视台的经理人早就知道的——他们非常明白,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极其有利可图。在引入竞争之前,这个信息只有电视转播商自己知道——显然,他们对此很满意,而且不希望被别人知道。是竞争的到来迫使知情者不得不把电视转播权的实际价值披露出来,而且把大部分的利润转移给了体育联盟。

电影导演萨姆·戈德温曾经说:“我花了太多的钱,但最终还是值得的。”当购买方有清醒的头脑时,成交价格会把真实价值反映出来。每一位买家自己的估价可能并不完美,但是最终的成交价格却常常是对真实价值的很好的估价,因为竞争的过程会把分散的信息聚拢和揭示出来。

形成竞争市场的最可靠的办法是让新的企业加入进来。如果市场上存在着一个垄断者,那么它会要求很高的价格,赚取超乎寻常的高利润——比经济体中普遍存在的利润水平要高得多。这样的超额利润会把新的公司吸引到这一行业中来,那也就意味着,现在垄断者将面临竞争,使价格下降。可以说,垄断中蕴涵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然而,有时会出现妨碍新公司进入的障碍,从而阻止竞争的发生。在某些行业中,大公司具有的优势过大,它可以完全制约在正常情况下带来竞争的市场力量。例如,有的企业拥有专利权的保护,有的公司完全控制了原材料的供应或者产品的分销渠道。有的企业很长时期以来一直从产业进入的壁垒中受益,这种情况固然比较少见,但人们却并不陌生。在这样的行业中,垄断及其带来的高昂价格和低劣质量依然会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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