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人,一个男人,未婚。
我们在“从前”的以前就是朋友了,有好几辈子的交情。
我伏在桌子上写字的时候,他正好散步到我跟前,他想看看我在写什么,他从来也不开口和我说话,但是他的个子矮得让他没办法看见我写了些什么,他不和我说话我也不和他说话,但是他就是想看我写了些什么,所以很着急,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看他怎么办。
他先试着爬我的椅子,他要是能抓到椅子背上的条木就好办了,可是实际情况是他连我椅子腿上的横木都够不着,他跳了几次仍然不行,虽然他很有力气,攥着右侧前面的椅子腿晃我的椅子,把的椅子挪了个地方,但是我起了起身把椅子往前动了一下,他就前功尽弃了。
他仰着头看着我用46根上好白杨树木做的桌子的沿儿,想了半天。他一着急就满嘴起泡,一会儿的工夫他就像吹了很多汽球似的,他的身体开始有点飘飘乎乎了。后来,他终于想起了个主意,他想主意的时间长短不一,但是想出来的主意却永远只有一个。他像舔泡泡糖的泡一样把嘴边的泡收回去,然后转身就走了。我就继续写我的字。
等写累的时候,我往桌子下看了一眼,唉,果然,这个执著的家伙又在搬书。
我的书太多了,大约是用了16783422315786根树搅成的树浆做的,而被剔下来的树叶和小树枝被生了火,每天让一个大圆锅蒸122143578个热气腾腾的馒头,给57898个造纸厂和印刷厂、书坊里的工人们吃,他们吃过后有了力气去上班(吃不完的就被他们扔着玩了),书才能生产出来,多不容易!可是我的小伙伴却不管那一套,他不管干什么总要拿我的书,吃饭要用我的书擦嘴,他个子虽矮,嘴却不小,往往1000页一本的书他用了1000本,仅仅刚擦了上嘴唇的四分之一。
我的书一本一本地牺牲着,四四一十六,四四一十六,我的书一本一本地被他挥霍着;擦完了嘴还要擦手,嘴唇有两瓣,可是手指却有十根,擦完手了还要洗碗,我的这位小伙伴只吃米饭,因为爱干净,他吃米饭还从来不用一只碗盛,吃过一碗后他就会看看碗沿儿,每一次他都会有新发现,他就会换一只新碗。偶尔一次没有,那肯定是因为他想事情出了神,根本没有动那个碗;通常每顿饭下来他要用503235只碗,可想而知要用多少本书才能刷干净。他爱干净却不爱洁净,他的干净是无论外面多脏,里面一定要干净,因为外面脏没有关系,反正不用脚吃饭,脏西东吃不到嘴里也进不了肚子,但是里面脏可就让人束手无措了,总不能经常地把胃和肠子掏出来洗洗、擦擦吧。像现在,他的脚就很脏,我敢肯定,他是从我的仓库里把书搬到这儿的,因为从我的桌子到那里要经过一片森林,这个家伙满脚是泥,那种黄土稀泥,踩在书上能洇透143页,而他的脚,一下子能踩13485本。更要命的是他还带来了一群动物。他们都长着脚,每只脚不管大小都能踩湿12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