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外的邂逅(1)

在被学校开除后的第六天,我认识了一个后来改变我人生轨迹的女孩。

那天,成都的天空依旧阴霾,天空飘着蒙蒙细雨,火车站广场上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我从售票大厅买完去北京的车票,准备往回走。在路过一条僻静的巷子时,我看到了三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正在调戏一个女孩。在经过零点零一秒的犹豫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就是:闪。

我并不是没有正义感,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梦想着成为一名警察,只是这个梦想随着我那逐渐加深的眼镜度数而化为泡影。

我埋着头,快步往前走,我想要快一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曾经幻想着自己成为一名英雄,但我知道,我不是。我是一个进过看守所、被学校开除的“不良青年”。

我在看守所待了三天,被打了五次。那里潮湿、阴暗,而那三天也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我躲在见不着阳光的角落里,度日如年。

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就决定去北京,当一名北漂。即使我的导演梦变得越发遥不可及,但我仍然要去试一试。北京,就是距离我梦想最近的地方。我怀揣仅剩的两百块钱,买了一张从成都开往北京的硬座火车票。而我的身上,再也找不出一分钱。我的计划是,到北京后先去北影厂外面做一名群众演员,解决吃饭问题。我对自己的形象相当自信,我坚信在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演之前,我可以做一名合格的反面角色演员。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女孩的惨叫。这一声惨叫,犹如晴天霹雳,让我再也无法挪动脚步。我转过身,看到女孩的衣服已经被撕烂,一个小混混正恶狠狠地压在她的身上,而另外两个正发出阵阵淫笑。

借着微弱的路灯,我看清了那个女孩的脸。而这样一张脸,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

那个女孩有一双有神的大眼睛。她望着我,像是在等待什么。她的眼神里似乎有一种力量,让我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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