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后出现不适,先考虑药品的不良反应
有些病人服用某种药后出现不适,便认为是药品质量问题,甚至认为是医生开错药所致,进而引发医疗纠纷。实际上,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和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多数情况下是药品的固有属性,我们称之为药品不良反应,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副作用”。这类反应的出现不属于人为错误,不作为医疗事故的依据,只作为加强药品监管、指导老百姓合理用药的依据。
有些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很难预测的,尤其是新药,因其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病人数有限,病人所患疾病的种类单一,多数情况下还排除了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等),因此一些罕见的、长期才能表现出来的、发生在特殊人群身上的不良反应难以察觉,必须在大范围临床使用后才能发现。因此,要警惕药品不良反应,尤其要警惕新药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