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的小红花(8)

他开篇就写道:

“我见过许多老师,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教我们数学的刘老师。我喜欢她的‘小红花’。她的那些‘小红花’是用钱买不到的,是刘老师在学校辛苦了一天,回家以后自己动手剪出来的,只要你上课认真听讲、作业完成得也好,就有可能得到她的一朵‘小红花’。”

老公事先只要求每人写满五百字,小明却写出了八百多字。

我和老公都觉得小明的这篇作文写得很不错,有骨头,有肉,既丰满,又有激情。我说:

“小明的这篇不比发表在《赣西都市》报‘都市小记者’栏目中的那些文章差,再说刘老师这种鼓励孩子的办法也很有特色。 ”老公说:“那就把它寄给‘都市小记者’。”

于是我给小明这篇作文中的错别字做了一点订正,又为它起了一个更贴切的题目:《刘老师的小红花》。只是,我注意到“都市小记者”栏目中发表的所有学生的文章,文章的后面一般都注有“指导老师”的名字,我想署上指导老师,这对老师评定职称会很有帮助的。这事,却叫我为了难。因为小明的这篇文章,“指导老师”无疑是老公,但报上注明的肯定都是学生的语文老师。我问老公:“你说小明这篇文章的‘指导老师’应该写谁?”

老公的回答让我感到意外。他回答得十分干脆:“这还要讨论吗?只能是周小萍!”

我定定地望着老公,却在想:这么多年了,我们一直坚持替弱势群体代言,为无声者发声,信奉说真话,办实事,最深恶痛绝的,就是弄虚作假。可现在,为了自己的孩子,老公却心甘情愿地干起了违心的事,做一回俗气之人。

不过,我相信老公这样做,是理智的。

于是我在小明《刘老师的小红花》的文后,又加上了“指导老师周小萍 ”七个字。

文章发出去之后,竟敲起了心鼓:我这是不是在干一件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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