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有两个自我:实际生活着的,小说里的。两者的关系颇像鲁滨逊和星期五——一个是另一个的仆人;也像少年派和他的老虎——一个是另一个人的敌人和朋友。小说中的作家透过纸背审视创作他的人,直到他冷汗涔涔,只能坦诚相对。
“写作,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独的人生。”(海明威)组织化的协会、日益增加的公众声望、接踵而来的赞美与崇拜,都会使作家褪掉孤独,成为平庸的人。海明威选择自杀,这并不是出于绝望,而是杀死已死的自己。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荣誉和诱惑,则是写作者的坟墓。对于莫言的指责,大部分都集中在他对政治的冷漠,选择性忽视的冷漠。莫言的辩护者则呐喊:让文学的归文学,政治的归政治!
不可否认的是,两者都有道理。对作家来说,拿起笔,对着白纸,写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起,他面对的只是创作的净土。那时候,没有读者要求他负起社会责任,没有意识形态要求他背书,没有历史要求他做见证人。而当他的创作开始成功,一夜之间,社会忽然要求他对道德、主义、宗教、政治负责。
那么,作家和政治到底该保持怎样的距离?
有两类作家,一类是加缪式的。加缪曾说:“当我只是一个作家 ,我将不再写作。”在他眼里,写作的过程就是政治抗争的过程。
另一类作家,是博尔赫斯式的。他一生避免与任何现世的斗争和意识形态挂钩,对于贝隆政府,他只是低下眼帘,盖住日益失明的眼睛说:“贝隆主义不能说是对还是错,关键是他已无法改变。”
加缪为了承受历史的人民写作,这并没有减少他文本的纯净;博尔赫斯恪守一个写作者的本分,不额外承担任何社会义务,而丝毫没有降低他在文学史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