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度,一直以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无法得出一个结论来。通常一般人研究井田制度之主要参考书有下列数种:
1.《孟子》;
2.《周官》①;
3.《春秋·公羊传》②;
4.《汉书·食货志》③。
孟子时,井田制度已不存在。由于《周官》为战国末年晚周之书,此时井田制度破坏已有二三百年。故《周官》亦不可靠。商鞅在秦变法,以中国东方之制度去西方实行变法,但此时东方早已变了。
所以,欲研究井田制度,上述四种古籍已不可靠,应找《孟子》以前之史料。
战国之时、孟子之时均已无井田制,故此时讲井田制已无凭据。胡适之先生谓并无井田制度,然而并无证据足以证明其说。
讲井田制,宜根据钟鼎文讲,不过单靠钟鼎文,材料不够。
总之,井田制度乃跟随封建制度而来。
何谓封建?中文之意,即“封土建国”。
“封”者,《周官》云:“制其畿疆而沟封之。”意即由大司徒圈划一块土地,在土地之四周筑以水沟而成封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