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合理布局,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二是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三是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
五是支持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和规范建设;
六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
这六条措施将光伏产业定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不是一个加工贸易性质的定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中国的光伏产业将真正结束“野蛮”生长时代,将从盲目混战回归正常轨道,彻底改变过去错误的发展思路,按照产业的发展规律而“重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型新兴产业。目前,太阳能发电在中国整个能源结构中依然显得“微不足道”。据统计,2012年中国太阳能发电量为35亿度,仅占全国发电量的0.07%。这是因为,已形成的三大能源供应体系(电力体系、石油供应系统、天然气供应网络)还没有给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留出足够的空间。相关政策的明确将有助于光伏企业做出决策,同时也将快速推进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
光伏产业“国六条”、“国八条”等政策的出台,说明中国已经开始大量、快速地建立里夫金所说的“五大支柱”,并且将光伏当作新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