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12)

魏星沉很聪明,因为那时他并不知道陆尘埃的名字,为了打消莫天赐的怀疑,他不得不亲热一点。而陆尘埃听到魏星沉喊她“老婆”,立马明白意思,刷地伸出手对着莫天赐,亲热道,哎呀你好,我叫陆尘埃。

…… 莫天赐坐在蜉蝣离舞台最近的桌上,看着灯光下抱着吉他唱歌的陆尘埃,抽着烟,是红双喜。这是后来她最喜欢的烟。

她手指纤长,指甲没有跟流行涂得五颜六色,是天生的洁白、圆润、富有光泽,所以她夹着烟时,纯净而风情。

起初的时候,他并没有那么喜欢她的。

他知道,她是他哥们儿的女朋友,他追的女孩不计其数,他从没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定下过心,女人对他来说,无非是让生活保持新鲜的添加剂。

但陆尘埃,却是不一样的。

莫天赐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看着台上女生消瘦的侧面。

她的眼睛像深幽的潭水,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陷其中。

03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从前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陆尘埃坐在蜉蝣的台上,弹唱着这首她最熟悉的歌,眼神逐渐缥缈。她已经肯定,他没有来。就算蜉蝣论坛对她的八卦如何热火朝天,可他们都已经不再是当初不谙世事的年纪,他不会再因为她的喜好,每天惯例打开论坛翻看。

更何况,当年伤害他的,是她。

想起他那时痛不欲生的眼神,她有些难过。

他现在应该已经忘记了她。或者,当年她决绝地伤害他后,他已经开始恨她。

而如今的她,再也没有当年追他追得全校皆知的愚勇了。她唱着歌,扬起嘴角,眼前浮现出那时她追他的画面,那时她真是一腔愚勇啊。舞会那晚,摆脱莫天赐后,魏星沉特严肃地看着她问,你平时就是这么随便拉个人冒充男朋友的吗?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