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优雅》那个年代的有罪推定(10)

回家后的当天和家里人一起吃饭时,父母并没有问太多的话,大家都不愿扯起这段伤心事,我只告诉爸妈:你们的儿子没有贪污,也没有犯罪。父亲点点头,并没有接着往下说,母亲则看着我的半头白发(看守所中都理的是光头,只有我在最后一次没有理光头,民警也默许了),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我知道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承受了不知多大的压力。一方面是亲情上的压力,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有哪个父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成为罪犯,被抓到监狱里呢?另一方面,他们都是党的高级干部,一生都在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绝不敢越雷池一步,却不得不面对儿子被检察部门抓走的现实,承受上级、同事、下级、战友们的非议,那些满天飞的各种议论、指控,让他们既不愿承认又无法辩解。他们不相信我会犯罪,却无法了解真实的情况,他们也绝不会为此而动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他们知道,事实总会有最终的结果的。

他们也经历过“文革”的摧残,经历过误解、冤枉、打倒和牛棚中的生活,他们坚强地忍受着、工作着、等待着。

最令父母感到安慰的反倒是我在部队时的老团长陈晓庄 ,知道我被抓起来的事情之后,专门到家里来拜见了我的父母,他对我父母说:“我相信,任志强不会犯罪。”这大约是“鸡肋”之外,他给我的最高评价了。部队一直与我有着许多的联系。我在地安门卖录像机时,部队为改善团里的文艺生活和扩大经营,曾从我这儿借了一台录像机和许多录像带,一方面在大礼堂给战士放映,另一方面对外卖票,让周围的村民、居民来看,也为团里增加些收入。他们随时关心着每一个战友的成长,当他们知道我出事之后,自然也给予了一份关心,最重要的是,他们坚决相信,我绝不会做出违法的贪污之类的事情,团长的信任和个人保证,至少给了父母一些希望。

后来,检察院通知妹妹领回了扣押的钱款则给了父母一些安慰,他们至少已经知道我没有贪污了,贪污在他们心中是天大的罪过。父亲在战争年代就专门负责管理钱财,也当过银行行长,最痛恨的就是贪污。中原突围时,许多银元都分散在战士的身上携带,最强调的就是不得贪污,一生大公无私的父亲,听说我犯的是贪污罪时,几乎病倒。还好这个罪名很快就被清除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犯了贪污罪,首先不能饶恕我的一定是我的父亲。

我最应该感谢的则是华远总公司的领导,主要是戴小明和赵胜利,如果不是他们确认九一分成和允许分配奖金,我就有口难辩了,正是公司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我才免除了贪污的罪名,还了清白。

我出狱之后的第二天,戴小明就专门请我到燕京饭店吃饭,他问我监狱中的感觉如何,我回答他的则是“还要跟着共产党走”。在狱中我看到了当时的法律的不公平,也看到了监狱中的黑暗面,但我看到更多的则是那些真的违法乱纪者,有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等,有黑社会式的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定生活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国家的法律和改革开放,中国将不知走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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