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意中听到了,”旁边正和妻子争执的男人开口问道,“你是要走达特姆尔高原哪条线路吗?”
哈罗德回答自己不是来游玩的,起码不完全是。他正在走路去看望一个朋友。
“你经常旅行吗?”远足男问。
哈罗德回答,除了销售代表的工作需要,他很少出门。但他和妻子以前每年都会带上儿子去一次伊斯特本,那里每天晚上都有娱乐活动,当地居民还会举办一些比赛,“有一年我们的孩子还赢了每日邮报的扭扭舞奖呢。”
远足男点点头,仿佛不耐烦听下去了。“脚上装备当然是最重要的。你穿的是那种靴子?”
“帆船鞋。”哈罗德咧咧嘴,但远足男没笑。
“你应该穿斯卡尔帕。斯卡尔帕才是专业设备,我们最爱用它了。”
他老婆抬头更正道:“是你最爱用它了。”她头发很短,和莫琳一样,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戴了不舒服的隐形眼镜。哈罗德恍惚陷入了一段回忆,戴维那时特别喜欢一个游戏:用手表计时,看自己能多久不眨眼。小小的眼睛都开始流泪了,还不肯闭上。和那些伊斯特本的比赛不同,这游戏叫人看着都觉得疼。
远足男继续说:“有人喜欢其他牌子,但我们从来试一次失望一次。根本不够支撑力。”还边说边点头,以示同意自己的观点。“那你穿什么袜子?”
哈罗德瞥一眼双脚,正要说“普通袜子”,发现远足男根本不需要他回答。
“你要穿羊毛袜,”他说,“其他的想都不用想。外套是歌拓斯的吗?”
哈罗德张张嘴,又闭上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外套,听起来不怎么好,虽然兴许并非这样。
“指南针呢?帽子和手套呢?哨子和头灯呢?”
“还有电池,”那位妻子补充。
“没做好装备就上路的伤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啊。当然,这样一段旅程经常可以成就或者结束一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