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患寡而患不公(3)

3.权力异化

如果再往深处分析,作为社会不公平的机会不等以及司法不公,其实都笼罩在权力的阴影下。制造社会不公平的关键性因素,是权力。

18世纪的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说:“权力的真正基础是公道;权力的使命是把人们的利益统一起来,它的威力也就恰好包含在其中了。”① 反过来,权力如果偏离了公平的轨道,不再公道,不再用于统一人民的利益,那就倾向于自利了,这就是权力的异化。

我国是在特殊的国情之下,迈向市场经济的。这一国情,就是国家力量的空前强大,社会力量的相对弱小。各种资源积聚于国家,当然“好办大事”,以极高的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经济的稳步增长,但负面效应也随之出现,权力被高度垄断,监督机制又相对缺位、乏力,有些掌握权力者以及亲近权力者于是有大量的便利机会谋取私利,财富不公平地流向权力及其庇护者。

另外还有结构性的不公。国家以其强大的汲取能力吸收社会财富,造成国富民贫的局面。据经济学家陈志武教授的研究,除掉通货膨胀的因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最近15年累计翻了10倍,而同期城镇居民的收入只增长了2.2倍,农民收入只增长了1.7倍,这样的反差是巨大的。国强民弱,在经济上的表现便是国富民贫。

所以,权力的异化,权力的自利倾向,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个大一统、资源高度集中的社会,整个社会以党为核心,以行政、事业、党群等各个单位为外围,层层扩散,最终把整个社会笼罩于党的领导之下,使得社会呈现出严密组织化的态势。严格说来,自建国直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国情是国家权力急遽膨胀,社会力量相当萎缩,所以几乎不存在有独立利益诉求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国家的资源分配下,社会相对而言,比较公平。改革开放,既创造了新的利益契机,也是一个重新调整利益格局的过程,顺应着这一历史进程,社会力量复兴,形成了众多有着独立利益诉求的阶层。但是经过了三十年的改革历程,国家经济总量已到相当规模,而上述三个因素的联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使得社会资源更多地流向强势阶层。广大利益受损者,自然有很多情绪,很多不满。

不满的累积,纵观历史,必然演化成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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