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另一方面,近年的经验也表明,一旦开放市场竞争,那些原先在中央计划体制下靠行政权力保护、享受各种倾斜政策优惠的“大企业”,常常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新形势。多少政府所有或钦定的所谓“重点企业”,在开放市场的过程中陷于困境难以自拔。国人不但无法指望这些“国家队”把球踢向世界,反而还要为这些“企业”的解困,白白支付更多的公共资源。这一现象,不知是否令那些以为只要得了东洋“通产省”的真传,就可以用什么产业政策点石成金的人们感到尴尬。我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吃惯了行政垄断饭的机构,自有其独特的、以分配优惠待遇为中心的企业权力结构和“寻租型人力资本”,要在既得利益的框架下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虽然不一定比猴子变人更困难,但似乎也不会更容易。市场真正开放,这类“企业”胜算的概率极低。大概由于对自己的“竞争潜力”心知肚明,这类机构通常就成为反对市场开放的“中流砥柱”。
其实我们中国人今天的主要尴尬,还是面对着太多由“自己人”组成的部门、公司和机构,在种种伟大名目下实行的独家行政性垄断(或者干脆就是官商不分)。“外国狼”如果独占中国市场欺负中国消费者,固然当反,但是中国人“自己”的行政性独占,就有利于我们的市场、顾客、企业、国家和现代化事业?本来普通人的常识就可以判断的事情,一旦“引进”什么“国家利益”的大字眼,好像道理都要颠倒过来讲。以电信为例,为了打个电话,消费者就要承受5000元的“初装费”(没有产权),以及比美国贵5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和质量低下的服务。有这样的代价垫底,中国的消费者还需要害怕天下哪一匹狼?反过来,以中国电信今天的“竞争水平”,就是如了《战略》之愿,“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又能怎么样?莫非把美国国际长话的单价也提高5倍,就可以“振兴中华”?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战略》在论述国家基础信息网的优越性时说,政府统一掌握了基础信息网,可以像美国小贝尔“揉搓”AT&T一样,“在种种环节上,限制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战略》有没有搞错,小贝尔“揉搓”AT&T和MCI等长途电话公司的结果,是美国居民和企业客户为市话的垄断“埋单”;而《战略》理想的国家基础电信网要在中国的电信市场上“揉搓”跨国电信公司,最终可是要中国的电信客户额外付账。名曰“揉搓”外国公司,讲到底主要还是“揉搓”咱们中国人。上文已经指出,电信网络“揉搓”电信服务在经济上唯一的“成果”就是电信成本昂贵。如是,所有利用电信服务的中国企业的竞争力都将受损。这样的招数,偏偏要叫什么“保护民族工业”!爱国非要爱到这步田地,中国受得了吗?
言归正传,我的论点是,“狼”还是“不狼”的,实在不能以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来画线。决定性的因素是市场规则:是开放竞争,还是行政性独家垄断。我的判定很简单,谁绝对排他地独占市场,谁就是市场上的“狼”。本来经过20世纪的革命和改革,中国已经确立了可以得到有效行使的国家主权,也大致构架了反对市场垄断取利的法律框架。有了这两条,中国发展电信产业的主要危险就不是什么“外国跨国公司大举进攻”,而是国内既得利益集团在“保护民族工业”的大牌子下拖住中国电信业开放竞争的步伐。这不但使中国电信坐失主动改革的良机,而且使中国失去发展其他有竞争潜力的电信企业的现实可能性,最终进一步拉大中国电信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