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圈点一番的是,“允许农民进城落户”似乎并没有具体的政策目标。比较而言,当时的其他政策,要解决的问题很明确,所以政策目标也具体。譬如,“允许包产到户”为了激发农民产粮的积极性;“允许多种经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和轻工业原料的供给;“开放长途运输”为了克服农产品流通的瓶颈;“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了增加就业。唯独“允许农民进城落户”,要解决的究竟是个什么问题呢?
是的,产业活动很具体,所以发展产业的政策目标从来很明确。如果“以农业为基础”太原则,那么后来的“以粮为纲”就具体了。更具体的是1955年定下全国农业发展的纲要,国家规定,到1967年粮食平均亩产在黄河以北地区达到400斤,黄河以南达到500斤,长江以南达到800斤。这也就是那个年代人人皆知的“过黄河、过长江”。我下乡已经是1968年,但直到10年之后恢复高考回城,黑龙江还在为上纲要而奋斗。
亩产总还算着眼于产出的结果。更具体的政策目标还可以转向生产过程的环节。“大跃进”之前的几年,毛主席他老人家对农业的投入与耕作细节关怀备至,“农业八字宪法”对深耕耕几尺、每米植多少株庄稼(密植)都有指示。偌大一个中国,最高层目标细而具体,外加上一个公社体制,层层放大强行落实,那还不闹得人仰马翻?我看到过一幅照片,社员排队“深耕”,差不多挖出壕沟来了,生土上翻,怎么还能长庄稼?
工业产品五花八门,活动分工细,因此发展工业的目标,想要具体也有困难。可是化繁为简,来一个“工业以钢为纲”。结果,“钢铁元帅升帐”,其他只好统统服从。大学毕业后我们分到社科院所工作,当时一位副所长叫王耕今,是待年轻人非常好的一位前辈,曾经任国家计委的委员。讲到计划经济时代如何编制计划,他说,就是主席的专列里加挂两车厢计划人员,单等前面定下一个钢产量的计划数,后面就算出一套国民经济平衡指标。过一会儿,前面传回来的钢铁数变了,后面所有的“因变量”再跟着一起变。结果,“元帅”头脑过热,所有国民经济部门都受影响。事后,刘少奇用湖南农民的话批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看来祸起高度集权的体制当是无疑,但是高层目标过细,也是惹祸的一个因由。目标太具体,容易“指标化”。一旦脱离实际定下高指标,再层层强力放大贯彻,就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埋下祸根。
比较而言,GDP就抽象一些了。首先它不是产值,而是附加价值的概念,在不同经济部门之间转来转去的那部分不计算在内。更重要的是,GDP不限产业和部门,也不拘泥于某个产品,只要新创造出来的附加价值,哪一行、哪一项、哪一款都算。这样看,1980年邓小平定下的“本世纪翻两番”,比更早期的“全党为实现1070万吨钢而奋斗”,或者“农业上纲要”、“过黄河、越长江”,高明了不少。
何以见得?我的看法是:GDP目标总比粮产、钢产来得抽象,而高层的目标略为抽象一点,底层的经济自由通常就扩大一点。不是吗?以钢为纲,全国动员大炼钢铁,谁不参加都不行,其他都要放一放,否则就被“拔白旗”!GDP翻两番呢?搞啥都可以的:粮食是GDP,经济作物是GDP,钢铁是GDP,衬衫、袜子、家电、汽车、玩具、服装都是GDP,连搓澡、擦鞋、送货、唱戏、办差都是GDP。从选择生产活动的自由着眼,当然以“翻两番”为纲,远比“以粮、钢为纲”的自由空间来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