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韩觉在解说时依然保持了客观的平静:“受害人高法正,男,现年57岁,生前任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主任,案发时间为8月26日凌晨4点左右,地点位于市北郊锦绣花园7号楼4层受害人自己家中,致死原因为突发性脑出血。但有目击者称,当夜有一戴金色狼头面具的黑衣人,通过楼体南侧的空调机位逐层攀上四楼,进入受害人的房间。”
说完,韩觉照例用鼠标框住死者的喉咙进行局部放大。相比前五位受害者,高法正的死算是比较温和的了,尸体没有遭到破坏,因而那两个血洞显得极为清晰。蒋毅看了一眼视便把线转到一边,萧栎则根本没有抬头,虽然他们之前到过现场,此刻却不忍卒视。
系列凶杀案的第一部分介绍完了,画面暂时定格在高法正的喉部。
针对以上资料,韩觉作了陈述总结:“六起案件分别发生在本市的不同区域,六名死者的身份也均不相同,表面上各个案子彼此独立互无关联,实际却有着非常重大的干系。首先,六件案子集中发生在三个小时之内,这说明凶手希望尽可能地扩大事件的影响;其次,六名受害者均死于非常规作案手段,这说明凶手想要制造诡秘和恐慌的气氛;最后,死者喉咙处的两个指洞,都是凶手在受害人死前留下的却并不致命,这说明,凶手刻意在进行身份暗示。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报复性案件。”
萧栎转向罗凯,同时也是在问蒋毅:“你们认为此案跟十二年前那桩文物盗窃案有关,所以重建了3.13专案组?”
“是的。”蒋毅肯定地作了回答,并拿出他的依据,“我们在六位受害人身上发现三个共同点,一,十二年前都接触过那具辽代古尸,从现场挖掘、运输、检验、解剖一直到后来的展出,他们是直接的参与者或主要负责人;二,案发当晚,均有目击者在案发现场附近看到一个戴金色面具的黑影,根据目击者描述,那些面具有着相同的结构特征。”
韩觉适时地用点了下鼠标,大屏幕上随即出现一张金色的狼头面具:尖耳、菱目、长嘴,三分诡异,七分狰狞,造型上颇具几分异域色彩。这张照片是十二年前那具辽代古尸刚出棺时用数码相机拍的,当时,面具就死死箍在他的脸上,而照片右下角的一行数字明明白白记录着那一刻:1998年3月13日04点11分。
韩觉切换下一张照片,屏幕上出现一枚黄色纸钱,定睛一瞧,他竟禁不住“咦”了一声,好像发生了什么意外。愣怔了两秒,他又把照片切换回狼头面具,表情极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