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斯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他是加拿大的汤姆森先生、英国的汤姆森勋爵。[1]但是,谁又能预料到五年之后,鲁珀特·默多克就接手了这家伟大的公司。
我为罗伊的逝世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写了一篇社论:
汤姆森勋爵并非记者出身,却是新闻报道的挚友。他的其中一个贡献,就是从不将手中的报纸视作寻求个人权力或宣传的武器。当然,他的贡献远不止这些。简单地说,他让公正的新闻报道成为可能。他很清楚其中的标准,从不介入报纸的编辑工作。这也被视为他最大的美德。不论是在英国还是北美,总有很多反复无常、好干涉的老板,在旗下报纸的新闻报道上指手画脚且毫不犹豫。罗伊·汤姆森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所有者关系。他不给《星期日泰晤士报》强加个人观点,甚至从不为自己、朋友或同伴寻求哪怕一篇社论支持。他同恃强凌弱、暗箱操作的人势不两立。
他又是一个思想解放和激情洋溢的生意人。他是最清正廉洁、正直不阿的男人。他对于事实和新闻报道道德标准的那份朴实无华的关心,是最让我们敬爱和铭记的。
罗伊·汤姆森笃信,每一份伟大报纸的“社会使命”,就是要“给众多领薪的怪人安一个家”。但相信没有人会把“怪人”这个称谓安在汤姆森的朋友和同事查尔斯·丹尼斯·汉密尔顿头上。他是《星期日泰晤士报》任用6年的我的前一任主编,又在泰晤士报业控股公司的总编辑岗位上奉献了14年的青春,同时也是我的董事长。
汉密尔顿远远算不上怪人,反倒更像是站在传统顶峰的男人。他的成年生活充满高贵的韵律,身边的密友都是蒙哥马利元帅、哈罗德·麦克米兰[2]和路易斯·蒙巴顿[3]之类的人物。他的衣着和派头,像极了年轻时的安东尼·艾登[4],举手投足既正统又得体。
汉密尔顿欣赏年轻有才的群体,但他身上独有的气场却时常让他们烦恼。他为《星期日泰晤士报》招募和提拔了一批青年怪才,并给予他们充分的创作自由。1966年,当我来到这里时,发现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青年才俊,他们的共性是对一个又一个的传统嗤之以鼻。
汤姆森购得报纸的第二年,汉密尔顿就成为了《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