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收房
现在,你可以正式开始装修了,如果你购买的是新房,那装修前要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收房。
拿到开发商的《入伙通知书》是件高兴的事情,可我不得不提醒你,从你兴冲冲地踏入"收房大厅"那一刻起,一场较量就开始了。
很多开发商/物业会要求你先交N多费用,甚至先签署N多文件才会给你钥匙陪你验房。而且你会失望地发现,大部分业主都会认同这所谓惯例,乖乖地在那儿签字交费。但你应该坚决地向这种不合理要求说NO!特别是在验房之前签署文件,是绝对不可行的,否则即便你在验房中发现了重大的缺陷,开发商也可以置之不理了。
很多开发商/物业会提出帮你代办产权证,所以你要缴纳所谓的"代办费"。但其实你是可以自己办理产权证的,这笔费用你完全可以拒交。
验房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落实到纸面上,并注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然后由开发商盖章后妥善保存。特别要注意,很多开发商并不把这份"问题表"交给业主,谎称"我们会备案后尽快给你解决"而往往直到业主入住后都未解决,但业主手中又无任何凭证,完全无法维权。
如果你去收房前,已经知道你的开发商有以上所谓"惯例",那建议你尽量多联络些业主,同时去收房,以免势单力薄,无法与开发商抗争。
收房时应该让开发商提供的文件
要求开发商向你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并检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字和公章。
要求开发商向你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开发商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在出售商品住宅后,如果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
一般情况下,《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限。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要求开发商向你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要求开发商向你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简称"质监站")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要求开发商向你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
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开发商缺少任何一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主都有权拒绝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