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讲陈言,以及我自己。
新学期开学之前的一天,我的好朋友陈言从英国回来了。
我和陈言都是二十一岁,我们相识二十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已经无从回忆,因为那时候我只有两个月,他刚满周岁。
世间有几人能这样幸运?一个完整的、没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与你一个人度过。我与陈言就是这样的。他后来交往过许多许多女朋友,读初中时,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时他去了英国,从那时直到他大学毕业的七年里,绯闻不远万里地穿过英吉利海峡和欧亚大陆,飘到他北京的家里。
传说他喜欢金发女郎。
传说他高三时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传说他大学时交往过六个女朋友,都是足球队的啦啦队长。
又传说,某一任啦啦队长是伦敦某个有贵族血统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过来,结局是那人带了朋友在停车场堵住他,将他打得鼻青脸肿。消息传到国内,他的妈妈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国,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买当地黑道为儿子报仇,要陈言的爸爸发动各界的朋友给对方家族施加压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总之闹了个天翻地覆。
他额头很高,显得很聪明;一头卷发,小时候因为校规的缘故,剃得短短的,一丛丛贴在头皮上,活像一只小羊羔;他还有一对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只小兔子。
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开。那时我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离开北京,他的父母则决定送他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