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可供选择的方法(2)

就像后现代舞的某些技巧(如即兴接触),“观点法”可以产生舞台表现方式,甚至可以作为发展整个表演“内容”的基础。不过,当排练一出有脚本的戏时,动作和剧本有时候是互相对立的;用“观点”的方法,先产生的是表现方式,再把剧本内容加在动作之上,其结果是,动作变成对剧本的评判,它清楚地展现出肢体和口语表演之间的脱节分裂。这些表演的风格显得特别的讽刺,因为剧本和表演事实上是互不相关的。“观点法”由一位舞蹈编导所设计,其本身就有贬低语言和目的的倾向,这种倾向有时正好证明了它的不足。不过,大部分的戏剧并不会传达出语言和动作之间的不一致。只用“观点”的方法来排练语言导向的戏剧,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观点法”主要吸引人之处,就是它让排练变成一个比较民主的过程。例如,演员们将学会创造一些他们自己的表现方式。套用其实践者之一所说的话,当导演喊出“空间关系!”时,演员们应该能够“依照要求调整,以创造出一幅更为‘清晰可读的’舞台画面。”不过,大部分的导演一定都认识到,一个清晰平衡的构图不一定是富于启发性的。表现方式和结构必须有助于说故事,否则选择就会变得随心所欲,而戏剧演出也会缺乏一致性。

这本书所陈述的想法和实务经验并非唯一的工作方法。不用惊讶,最成功的导演是通过错误和尝试发展出个人的技巧。在我看来,相比于一个封闭的系统,一个有弹性的、不断发展进化的方法,才是运用在导演上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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