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众人物,除了替人合照之外,还要做最基本的友善表现——握手。
握手最能看出对方的个性,有些人伸出手来,但在你握住时,对方敷衍一下算数。
我知道这种缺点,每次都很诚恳地,很够力度地把对方的手握一握。
很多时候感到对方的手是湿漉漉的、黏潺潺的、油油腻腻的,感觉十分之不愉快,像很多细菌爬了过来。
不过还是成龙兄那句老话:“记得对方是米饭班主呀!”
握完了手,就到洗手间去。
找不到纸张或干风机,走出来的时候双手还是湿的,又遇见一位要来握手的人,只有说:“对不起,还没擦干。”
发觉这是治退握手之人的好办法。
握了又洗,洗了又握重复又重复,自艾自怨一番后,还是笑嘻嘻地照握之。
邓丽君活着时,在“天香楼”遇到她,双手戴黑手套,从手袋中拿出面纸,把碗碟擦了又擦,已是很严重的洁癖症。
幻想自己也和她患了同一个毛病,我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那么神经质起来。
明知有手汗的人,为什么不自知之明地擦了一擦才和别人握手?也许,这个要求,是太高了呢?
很奇怪地,女人的手,比男人干净,握起来也爽快得多。但是女人要是不主动伸手过来,我绝对不先打招呼。连这种基本礼貌也不懂的女人,认识来也没用。
美丽女人的手,更像从来没有流过汗。
从前在外国,遇到一个互相喜欢的女子,她伸出手来又缩了回去:“刚洗过手,还是湿的。”
我看着自己伸出一半的手,不知怎么办。
她笑说:“可以握我其他地方。”
——摘选自 《活,该该快乐着》 蔡澜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