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刺(1)

1.?遇刺

隐藏于人海之中,扮演着这个奇怪的角色,无人知晓,无人注意。

临时找到一套跑步运动装,为的只是不引人注意。早晨7点,沿河滨公园一线,满眼都是跑步的人。在一个分秒必争、神经紧绷的城市里,所有人都奔跑着,为了锻炼身体,也为了消除昨夜放纵的痕迹,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压力。一张长椅;一边将脚搁在椅子上系鞋带,一边等目标靠近。额前压低的帽檐有些阻挡视线,但也可以将自己的脸隐藏起来。正好趁机平复呼吸,免得手抖。流汗倒是无所谓,没有人会注意,它也不会泄露什么,在这里,所有人都在流汗。

当他出现的时候,先让他跑过去,过一会儿自己再小步重新开始跑。不远不近地跟着,直到时机成熟。

同样的场景已经发生过七次。每个早晨,同样的时间。每次,行动的诱惑都比前一次更加强烈。但是成功只属于精心准备的人。没有发生错误的余地。

他出现了,沿着查尔斯街跑步,这是他的日常路线。然后等红绿灯变红色,穿过高速公路西侧辅路的前四个路口。车辆鱼贯着向城市的西边驶去,人们赶着奔赴工作地点。

他跑到斑马线旁。红绿灯上发光的小人儿已经开始闪烁。翠贝卡和金融街方向,车子一辆接一辆地开过斑马线,他依然我行我素。和往常一样,他举起拳头,中指向上,回应汽车的喇叭声,然后左转,跑上沿哈得逊河的人行道。

他将和其他跑步者一同再跑过二十个街区,愉快地把体能不及自己的人远远抛在身后,同时诅咒超过自己的人。他们没什么厉害的,只是比他年轻十岁或二十岁而已。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城市的这片街区尚没有什么人来,他属于来这里跑步的第一批人。用木桩建成的码头,现在已无迹可寻,过去常散发出铁锈和鱼腥味。血的味道。他所在的城市好像在二十年间改变了许多,它变得更年轻,也更漂亮;而他,岁月已经开始在他的脸上刻下痕迹。

在河的另一岸,霍博肯的霓虹灯随着白天的来临一一熄灭,随后是泽西城。

别让他从眼皮底下溜掉;当他跑到格林尼治街的十字路口时,他会跑离人行道。必须在这之前行动。那个早晨,他没有跑去星巴克,像往常一样点一杯热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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