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病》谁动了作者转载稿费……(1)

“我不看纸质报刊却热衷于用手机浏览新闻,我不去图书馆但喜欢在网上看电子书,即使出差我也会把书刊读物或影音文件放入 iPad随身携带……”“小妖”是一名 80后女白领,她这样告诉记者。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以产品形态和传播渠道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数字出版产业,正改变着很多人的生活习惯。

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数字出版产业从立法环节到作者及出版商的数字传播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无序现象,身处产业链各方的利益博弈更是令人眼花缭乱,数字版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由传统出版模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型,已是中国出版业大势所趋。那么,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如何更有效地实施数字版权保护呢?

数字出版冲击传统产业

目前,以手机出版、电子书、数字图书馆、卫星传输以及其他多媒体业态为主的数字出版产业异军突起,重写着“出版”、“文化消费”等一批概念,而许多产业传播流程也告别了传统重新组合。

与此同时,电子阅读器、移动多媒体,iPad、汉王电纸书等新终端不断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文化消费体验。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第八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显示:2010年,在我国18~70周岁的成年人中,数字阅读人群达到 2.525亿,数字阅读主体主要集中于40周岁以下青年人群体,18~ 29周岁则是数字阅读的绝对主体。

从记者调查情况看,数字出版产业规模的快速壮大,使其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日趋明显。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增速均超过50%,2010年产值突破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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