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长手记》黑血(4)

从古到今,对爱情的忠贞与否都是用性爱来检验的。性有排他性——男人乱性是对女人的不忠,女人乱性是给男人戴绿帽子——这是中国千古不变的传统,这是东方爱情的定律。无论多开放的环境,性乱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一种打击和伤害。因为性乱,夫妻之间的关系会产生感情上的摩擦,从而导致相互仇恨和敌视,再深厚的感情也会疏远,再牢固的社会纽带也会断裂,再宽容的心灵也会受到玷污!

谭勇不回家的谜底揭开了。蓝兰追问丈夫为什么要这样,谭勇回答得干脆:因为蓝兰没有给他生个儿子。蓝兰别无选择,只能解散这个原本温暖甜蜜的家。家庭的解体需要的时间比组合周期短得太多太多,它的脆弱性是当今时代家庭细胞变质的特征。他们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女儿菲菲判给了蓝兰,谭勇是不要的。女儿的抚养费,谭勇一分都没给。

蓝兰的第一次婚姻以失败而告终。

金钱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人唯一的追求,庸俗的世风也把当今这个时代变成了让很多男人裤链关不严的时代。蓝兰承认,她和谭勇还是有感情的,她本想离婚后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他能回心转意,说不定他们还可以破镜重圆。可是蓝兰万万没有想到,离婚后谭勇重男轻女的思想暴露得更严重。他又和其他女人乱搞,就是想生一个儿子。直到这个时候,蓝兰才听说,他和蓝兰没有离婚时就和几个女人性乱了,而且有一个还生了一个儿子,只不过因为这个儿子长得不像谭勇而被他抛弃,不承认是其亲生,那时又不能做DNA检测,所以便将他们逐出家门。从此,蓝兰再也不对谭勇抱任何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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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第一次婚姻失败了,但在蓝兰的心灵上并没有留下多深的伤痛。他们毕竟相恋过,那情是真切的,那爱是浓烈的。但既然离异了,那曾经恩恩爱爱、白头偕老的誓言,自然也就不必再提。万事不可强求,来去自然。蓝兰跟谭勇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的矛盾还没有上升到结怨或对簿公堂那一步。

蓝兰带着菲菲生活在矿上,离异后她对婚姻失去信心,没有再嫁人的念头了。她只想拉扯着菲菲,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不被任何人打扰。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她离婚的消息很快传遍整个矿山。虽然离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已是普遍现象,试婚、婚外情、包养二奶成了当今婚姻变奏曲,婚姻家庭被揭去神秘的面纱,那些轻狂之徒在自我需求中放纵自己,可是,蓝兰还属于传统保守的那类女人。

离婚虽然没有彻底击垮蓝兰,但她微薄的工资要养家糊口,难免有些拮据,所以离婚的确给她带来一些伤感。当矿上的一些大龄青年有意无意流露出想和她相好的意图时,都被她婉言拒绝。她从心灵深处害怕再婚会引起波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越是怕它,有时它却偏要发生,是什么因素产生的诱惑,蓝兰说不清。但她的第二次婚姻,却为她的悲剧人生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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