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你的营销组织》设计营销组织的6个步骤(7)

分权责:权力责任划分

“责、权、利”对等,这是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因此,一个组织被赋予责任与使命后,便需要赋予相应的权限。营销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分配,简单介绍如下。

(1)市场部,三项权限:一是产品建议权;二是市场规划权;三是营销管理权。

(2)销售部,两项权限:一是销售政策制定权;二是对驻外营销机构的考核监督权。

(3)售后服务部,两项权限:一是售后政策与流程的制定权;二是对产品质量改进或技术标准的建议权。

(4)驻外营销机构,三项权限:一是在一定幅度范围内的价格弹性;二是对团队成员的考核分配权;三是招收或裁减本团队员工的建议权。

对营销组织体系的权限分配,主要的边界存在于营销总部与驻外机构两者之间。权限是上收还是下放,与整个企业的集分权程度相关。比如,山东六和饲料就是一个典型的分权模式组织结构,整个集团营销总部只有二三十个人,把资源全部投放在下面的各营销分公司。

随着市场区域逐步扩大、市场情况瞬息万变,很多原来采取集权式的营销组织逐步向分权化发展,营销总部把控住关键的职能与权限,而赋予一线更多的政策自由度,以此提升一线的市场反应速度,增强对抗竞争对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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