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风范》支持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主权(1)

中国的阿拉伯政策与中埃建交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再三强调:中国援助阿拉伯世界的方针是“大力的无偿的援助”,这就为中国的阿拉伯政策定下了基调。

阿拉伯国家所处的西亚、北非地区是连接欧、亚、非三大洲的枢纽,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周恩来总理在对国际形势以及中东局势进行深入研究后,决定采取积极稳妥地同这一地区国家建立联系进而实现建交的方针,一方面对某些国家的处境表示充分体谅,另一方面要增进往来,加深彼此的沟通与了解。在建交问题上,在坚持我国建交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先发展经贸文化关系,耐心等待时机成熟时再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埃及是第一个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非洲国家。1952年7月23日,以纳赛尔(Gamal Abdel Nasser)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推翻了法鲁克王朝。1953年4月,埃及政府委派商人昆地访华,商谈双边贸易问题,提出向中国出口棉花。实际上当时中国并不需要进口棉花,但出于加深合作的考虑,周总理决定购买埃及棉花。

1953年6月18日,埃及共和国成立。埃及首任总统兼总理纳吉布(Muhammad Naguib)透露,埃及政府曾做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但在美国的压力下,埃及没有采取行动与中国建交。中国政府根据周总理一贯强调的原则,因势利导,稳步前进。时机成熟时决不放过,时机不成熟时耐心等待。

1954年,埃及通过第三国向中国试探,可否在其同台湾保持外交关系的情况下向中国派出总领事。周总理表示,不能接受埃及提出的这种变相承认“两个中国”的方案,提出可以考虑埃及派遣贸易代表以半官方身份常驻北京。

1955年4月,在亚非会议前夕和会议期间,周总理与埃及总统纳赛尔相继在缅甸仰光和印尼万隆举行会晤。双方达成原则协议,决定先从双边贸易开始,互派商务机构,逐步实现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在同台湾断交问题上,埃及希望中国谅解其困难。按照双方原则协议,中国外贸部长与埃及工商部长就开展双边贸易问题进行了具体商谈。同时,中国方面也在继续耐心等待建交时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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