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知道了投稿方式,我就下定决心一试身手了。写小说不花钱,而且可以边工作边创作。如果能得奖的话,说不定会有大笔稿费进账。另外,成为小说家就可以回大阪了,说不定还能买得起房子。总之,这么做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没理由不当小说家!于是,圭吾奔向文具店买了五百五十张KOKUYO[ 日本著名文具品牌,创立于一九〇五年。]的稿纸,这是乱步奖规定的字数上限。我第二天就迅猛地投入了小说创作之中。我心里并没有成熟的想法,所以基本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故事开始没多久就死人了,但是我还没有确定谁是凶手,当然,诡计也没构思出来。即便如此,也得硬着头皮往下写。编不出故事就安排意外事件,反正总得把剧情继续下去。小说写到后半部分,故事越编越困难,人也越死越多。我每天都在数自己写了几页,然而却怎么也达不到乱步奖规定的最低的三百五十页稿纸。此时,圭吾的目标已经不是获得乱步奖了,而是要在规定期限内把字数凑够,把稿子投出去。此时,我深深感到写小说的艰难。进入十二月,我总算达到了三百五十页的最低目标,这让我很高兴;同时,也带来了烦恼,因为写到现在我还迟迟不能决定谁是凶手。投稿截止日期就在一月底,伴着除夕之夜的钟声,圭吾还在苦苦思索小说情节。
一九八三年
离一月底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圭吾的小说终于完成了。我绞尽脑汁总算弄出一个还算出乎意料的凶手,但重读故事后发现了好几处情节上的矛盾。然而,我已经没时间修改了,或者说,我想不出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另外,我没有打草稿,而是直接写在了稿纸上,所以就算修改也不能改变原稿的字数。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也就干脆死心了,我决定就把这个充满矛盾的原搞投出去算了。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有定下小说的题目。我一直犹豫到把书稿装进信封的前一秒,才最终把小说定名为“人偶之家”。虽然不甚满意,但是小说总不能没有题目。因为这部作品和人偶有关,所以后来有人猜测《十字公馆的小丑》是该书的续作。其实这两部作品毫无关系,《人偶之家》是完全未发表的作品(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