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上的民国》第四章 王道,霸道?--有枪便是草头王(12)

鼎革之际,军权独大,身兼副总统与鄂省都督的黎元洪对此感受颇深,因为他之前曾为新军协统,但在革命后,其所属部队形同瓦解,虽然贵为湖北都督,但无一日不苦于革命骄兵而如履薄冰,难免有切肤之痛。4月10日,黎元洪发表了一篇长达2400字的“上大总统及京外各机关电”,其中提出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即“军民分治”。

电文系黎元洪幕僚饶汉祥的杰作,整篇文章用“四六骈文”写成,抑扬顿挫,文采飞扬,其中也不乏传唱一时的佳构警句。文中,黎元洪指出军人当政有“十害三无”,“莽莽神州,不亡于满清之亲贵,而亡于民国之英雄,不亡于专制之淫威,而亡于共和之初政”。袁世凯读至此处,不免拍案叫绝--文章来得太及时了!若论实情,黎元洪倒也说得没错,但话题如此直接,不免触动了“革命爆发户”们敏感的神经。

江西都督李烈钧率先反对,其理由也很充分,正因为当前社会秩序混乱,如果都督失去民政(特别是财政)大权,那么地方上发生变乱,应对不及,谁负其责?电文中,李烈钧拿出数年前孙中山提出的“三阶段论”作为自己的立论基础:“革命方法,原分三期:军政、约法、宪法是也。今日中央政府由军政时期进而为约法时期,各省现状则尚在军政时期中之时。都督一官,日后固不可久存,惟目前决不能骤废。”尔后,广东都督胡汉民、江苏都督程德全等也对李烈钧的主张表示了支持。

早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胡汉民即与宋教仁就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宋认为,起义以来,各省纷纷独立,中央如不力矫其弊,势必分裂,而且中央必有大权,国力才可恢复,日本倒幕运动即为殷鉴。胡则认为,中国地大,交通不便,清末实行中央集权,中央有权无责,地方有责无权,遂致清亡;中国变君主为共和,非日本能比;如要实行集权,万一为黠者所乘,我辈何去何从。宋反驳说,你所怀疑的不过是袁世凯耳,改总统制为内阁制,总统权力至微,虽有野心也不得不就范。胡汉民说,内阁制纯依靠国会,而中国国会的基础薄弱,一旦受到压迫,也无力反抗;国会如此,何况内阁?如今革命势力在于各省,而专制之毒积于中央,此进则彼退,互为消长,若自为削弱,到时恐后悔不及。两人争论良久,最终谁也没能说服谁。

胡汉民在电文中明确提出,袁世凯中央政府应授予各省都督以军政、财政两权,以便各省自行裁遣军队、整理财政。不仅如此,李烈钧与胡汉民还秘密联络南方各省,企图组织“都督联盟”与袁世凯对抗。在民初内忧外患的情势压迫下,各报舆论对于李烈钧等人的活动颇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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