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批判》莫言的文学世界略评(19)

《红高粱》中“我奶奶”和余司令身上,严格说也都不具备这样的精神,他们表露出来的,只是我国历史上司空见惯的“游民”或“流民”意识,传达的也是一种“游民文化”“游民精神”,与现代意义上的“张扬个性”或“酒神精神”,相差十万八千里。

前者奉行“有奶便是娘”,只要目的、不问手段的“流氓”策略;后者严格规定了道德的、法律的底线,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张扬自我。

莫言混乱了人类必须遵守的必要底线,认为只要是“打破一切”的,那就是好的,实际上为流氓、资本的横行霸道,撕开一道口子。

这并非其初衷,一个文人也不可能引领整个时代,莫言本人也未做过什么坏事,相反他为人极好,崇高可敬,这里分析的只是“理”,它的产生有着广泛的基础,是“民意”的部分,解析民意误区,认识才能有所提高。

反映到作品里,余司令那样的土匪猖獗猖狂、无法无天,就不能忽视。他的“张扬个性”“酒神精神”,完全值得我们警醒或警惕。

莫言自己无法加以辨识,情有可原,他当时年龄不大,学识不够,是能力原因,而非口是心非。

他的教育与阅读、阅历,尚未帮他确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精神。其作品里的“理想主义”多半是空缺的。

诺贝尔曾留下遗愿,说自己的文学奖应赠给“文学家,他曾在文学园地里,产生富有理想主义的最杰出的作品”。

从这方面说,莫言的“理想主义”究竟在哪里呢?

他的生命力和“酒神精神”,都是些提不起来的零碎。

这兴许说得有点苛刻,但长期物质、精神上的赤贫状态,确乎使他那代人,更多地停留在较低层次的思维水准上。

2000年,我的同学曾问他,如果你拿到诺贝尔奖,那一百多万美元的奖金,想怎样花,莫言答道,要拿它买一座大房子,带洗澡池子的,能每天在里面搓澡。当时我们以为他只是说话幽默,开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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