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着报复蛁蟟后的胜利,当然也就没有了烦恼和忧伤,班门弄斧的羞愧,被情人甩掉的苦恼,长途跋涉的疲倦、困顿,被小小拖拉机手拒绝的愤怒、不平,都在蛁蟟的肉酱前平息、消失、化为乌有了。他的心灵得到安慰,精神感到极大满足。按理,精神可以变物质,人走在路上不应该再有疲惫的感觉。可惜,内心的得意只是他心造的幻影,碾死蛁蟟的描写,想象仅是画中之饼。这种近似托尔斯泰心灵分析法的语言,纯熟道地,足堪称道。同是这篇《断手》写到小媞在林中怀着忧郁地心情去看太阳时,结果就出人意料了:“太阳是黑的。太阳是白的。太阳是绿的。太阳是红的”。这显然于事理就不通了。我们承认颜色本来有一定的模糊性,但是这种模糊也有一个界限,即事物发展的一定的“度”。我们承认由于人们的感觉、心境、情绪的不同,同一时间观察同一事物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来,但太阳充其量也只能是红与白的变化,绝不会有黑白红绿多种色彩。也许小媞一阵眩晕,眼睛发黑,经验告诉我们:即便如此,也只能感觉太阳光的暗淡,绝不至于变成一个大黑点。
李清泉先生在谈到《红高粱》中罗汉大爷的死时说:“我阅读到这一部分时毛发耸立、有点惨不忍睹的。……它对于人的神经刺激过于强烈,久久不能消散……这当然不是不能接受罗汉大爷的死,而是不能接受凌迟的具体细致的过程描写。”我很赞同李先生的观点。由罗汉大爷的凌迟,使我想到莫言小说中别的一些细节描写。如《筑路》中孙巴钓狗,接下就有细致具体、惟妙惟肖的剥狗全过程的描写,包括狗皮如何张挂在墙上,都绘形绘色。我曾想,对一张血淋淋的狗皮,对一具骨肉毕现的死狗,费笔墨作那么详尽地描写,能有那种必要吗?又有何美可言?当然笔者并不一概地反对这种具体描写。比如张炜在《秋天的愤怒》里就写了李芒看岳父肖万昌吃狗的细节:如何啃狗的脖根、脑袋,怎样吸狗的骨髓、脑汁等,局外人看罢会从肖万昌的滑稽中看出他的贪婪,李芒却毛骨悚然,暗暗吃惊!因为他岳父正在一点一滴地、有形无形地吸他的骨髓啊!这一切又是书中人的感触、震动,并非是作家把鲜血淋淋的狗肉推给读者。
此外,《狗道》中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描写。如日本兵被刺伤后,露出白 的骨头,作家接着说:“血流得不均匀,时粗时细,时疾时缓,基本上像一串连续出现又连续消失的鲜艳的红樱桃。”当年古战场,四十六年之后人们旧地重游,当年被日本兵杀害埋成的“千人坑”,如今尸体不复存在,只剩下一些头盖骨,于此处作家则写道“各种头盖骨都是一个形状,密密地挤在一个坑里,完全平等地被同样的雨水浇泡着……仰着的骷髅里都盛满了雨水,清冽、冰冷,像窖藏经年的高粱酒浆”。如果说,作家对罗汉大爷凌迟的描写只是把惨烈的事物陈现给读者的话,那么这两处描写则如同苍蝇拌饭端给客人。看到樱桃即使吃不到嘴,也会流口水,面对开窖的酒浆,只能给人以痛饮的欲望。无论怎样理解,一个正常的人当看到别人流血的时候,不管这个人是谁,哪怕是凶手、仇敌,甚或只是一个动物,也不会因看到鲜血流淌而馋涎欲滴;无论怎样饥不择食的旅客也不会端起死人骷髅里的水当酒喝。更何况面对四十六年前的先烈,后来者本能地还应有敬慕和尊崇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