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我心》Chapter 2(4)

到了目的地,江子衿先行下车,一个人在前头走得不紧不慢。不用看也知道,他下车时必定有些蹒跚,往往要停顿一两秒,才能迈开步子往前走。

他有一段时间脾气极大,多半是因为这个。只是自尊心不允许他低头,便将理由归结到许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比如她每每落在后面走,想跟随着他,他便涨红了脸,一副气急攻心的样子,“我看不见你会担心!”

江子衿自此学了乖,索性就超在他前面——他们在一起这么些年,他没有给她看过几次脸色,因而每一次,她都印象深刻。他说她爱记仇,她从不否认。

两个人时常来这边的小吃店吃夜宵,只是从路口到店面,需要走过长长的一段路。江子衿在前面走,柯彦夕在后面跟,连步调都是一模一样的。

一声一声,踩着节奏落在她的心上,比心跳声慢多了。她知道他累,心底却呐喊:再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吧。

馄饨店却近在眼前了。

江子衿没胃口,只能吃小半碗;柯彦夕胃口大,一大碗都嫌少。两个人只闷头吃,一直没说话,但耳边是绝不会清静的。来吃东西的人多半谈天说地,高兴地哼几声小曲,正宗的地方特色,可她原本不是这儿的人,听了许多年也听不懂。

柯彦夕也不懂,他留洋二十二年,自小就错过了学习本地语言的机会。正支起耳朵想听出点儿什么时,江子衿就将他面前的碗往自己面前一端,将吃剩的大半碗馄饨都倒了进去,又将碗端了回去。

柯彦夕洁癖成狂,坐下之前将椅子擦了又擦,最终垫了块手帕才肯坐,台面太大不好擦,他一直是抬着胳膊吃馄饨的。至于碗筷更别说了,他是老客,自然特殊优待,有自己专用的一套。可江子衿吃剩下的东西,他从来不嫌弃。以前她极爱吃甜点,每每要厨房做好了送上来,却又只动几勺子,留下半块给他,上面甚至残留着她的口水,他看见了,也吃下去,她问他甜吗,他总说甜。

柯彦夕吃了口碗里的馄饨,眼睛盯着她,“吃这么点儿?”

“嗯,吃不下。”她将脸侧开了,看着身边夸夸其谈的胖男人。

“看见我,所以没胃口了?”

“算是吧。”她回答得干脆。

柯彦夕送江子衿回到宿舍楼下时,距离他们刚刚碰面才不过一百分钟的时间。一百分钟能干些什么,做一张卷子就过去了。可这个人走了,却不知道又要再隔几百几千个一百分钟方才能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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