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公路上倒没有几辆车,但一上艾伦高速公路,车速就变得像龟爬了。到达劳伦斯大道和艾灵顿大道之间的某个地方时,阿曼达闭上眼睛,假装打盹。她不想欣赏岁月在这座城市留下的痕迹,更不想继续和本说话。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假睡不知不觉变成了真睡。等她醒来时,他们已经到了位于市中心的四季酒店,本正把车开上酒店门前的车道。
“我睡着了?”
“还打呼噜了。”本回答。
“我打呼噜了?”
“我想有些事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这时,穿制服的酒店门卫拉开了车门,一阵刺骨的寒风向阿曼达迎面袭来,但她却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女人是不会打呼噜的。”她气冲冲地对本说,然后下了车。“我不打呼噜。”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气他有意无意地提起他们的过去,还是在气自己睡着了—好像睡觉暴露了她的弱点,让他占了上风似的。占了什么上风呢?想着,她伸手去后座上拿自己的旅行包。就在这时,她感到本皮手套的指头擦到了自己裸露的指节。本从后座上提起旅行包,朝酒店大厅走去。“我自己能拿。”她说,“你用不着进去。”不过这时本早已进了旋转门,等她穿过旋转门时,他离前台已经只剩下几步路的距离了。
阿曼达突然停下脚步,身后的玻璃门仍在呼呼地转着。那么,这里就是事情发生的地方了。她嗅了几下,试图在芬芳的空气中闻出哪怕是一点点血腥的气味。这里就是我妈杀人的地方。
灯火辉煌的大厅中间铺着一块印有花卉图案的长方形大地毯。她盯着地毯,努力在深色的羊毛表面寻找紫褐色的污迹,但什么都没有发现。毫无疑问,这并不是当时的那块地毯。酒店不可能让毫无防备的客人进店就看到一大块血迹的,这可绝对不是好印象。
地毯中间有张红木桌,桌子上摆着许多鲜花。大厅的墙上和地上都铺着大理石,地面和高高的天花板之间矗立着几根镜面玻璃柱。大厅的那头是一排豪华电梯,电梯的右边是前台,左边是大厅酒吧和几个惬意的休息区。每个休息区都配有一张沙发和两把椅子,沙发和椅子都是米黄色的,跟整个大厅的颜色非常协调。这里就是我妈坐了整整一天,等着杀死某位客人的地方,阿曼达想。她很想知道,妈妈那天坐的到底是哪把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