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电话砸了你的头。”助理检察官习惯性地又重复了一遍证人的话。这个习惯已经让人感到厌恶了。
“是的,先生。话筒砸到我脑袋的一侧,然后掉到地上,摔碎了。”
“接着发生了什么?”
“我换了衣服去上班了。他撕破了我的裙子,”她提醒陪审团,“所以,我只好换衣服了。”
“那你报警了吗?”
“报了,先生。”
“什么时候?”
“两天以后。那天,他又开始打我了。我告诉他要是不住手,我就报警了,可他还是没有住手,所以我就报警了。”
“你跟警察是怎么说的?”
卡罗琳·弗莱彻又露出迷惑的神色,回答:“唔,就是警察刚才告诉您的那些话。”她说的警察,是指前一个证人丹·彼得森警长。丹·彼得森是个近视眼,在陈述证词的大部分时间里,整张脸几乎都要埋进他的笔记本里去了。
“你告诉了他强奸的事?”
“我告诉他我跟德里克经常吵架,德里克动不动就打我之类的事情,接着,他就拍了一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