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 点时,克里夫兰大道的公共汽车到站,一位身材矮小的非洲裔美国妇女上了车,从钱包里取出10 美分投入投币箱。她42 岁,戴着无框眼镜,身穿一件过时了的棕色夹克。
那天是1955 年12 月1 日,星期四,故事发生在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县。这位妇女刚结束了她在蒙哥马利集市上忙碌的一天,她在集市上一家百货公司里当缝纫女工。公共汽车上人很多,并且,法律规定,公共汽车上前面四排座位要留给白人。
当时,允许黑人坐的后排座位已经坐满了人。所以,这位叫罗莎· 帕克斯的妇女坐到了中排的座位上,正在白人座位的后面。这个区域,什么肤色的人都可以坐。公共汽车继续向前开,上车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车上已经坐满了,而且有好些人站在了走道上,其中就有一位扶着顶部的扶手站着的白人。司机詹姆斯·F· 布莱克看见一个白人站着,就对坐在帕克斯那边的黑人喊,让他们给白人让座,但是没有一个人按照司机说的做。也许是因为车厢嘈杂,他们没听到。布莱克在蒙哥马利大道的帝国剧院车站前停下车,然后向车厢中部走去。
“你们最好有自知之明,把这些座位让出来。”他说。三个黑人乘客站起来向车厢后面走去,但是帕克斯像没听到一样一动不动。她对司机说,她并没有侵犯“白人专区”,而且,只有一位白人乘客没座位。
“如果你再不站起来的话,”布莱克说,“那我就要报警让警察拘捕你了。”、
“悉听尊便。”帕克斯说。
司机走开,叫来了两名警察。
“为什么你不起来让座?”一位警察问。
“你们为什么要驱赶我们呢?”她反问道。
“我无法向你解释,”警察回答,“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你被捕了。”